這個條款是看不起台灣人嗎?為何若父母一方為外藉人士(含大陸藉)可以申請,本國國藉父母僅一方未在台北市就不能申請呢?*臺北市政府同樣將從100年1月起,提供設籍北市夫妻,繳交家庭綜合所得稅率在13%(含)以下者; 99年度因稅制改變,改為稅率12%(含)以下者,家庭凡有5歲以下孩童,即提供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作為雇請保母或麻煩爸媽照顧的相關補貼等。*16. 我家住台北市也設籍台北市滿1年了,但我的太太是外籍人士,在台灣還沒有戶籍,可以申請嗎? 答: 可以的!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只要您本人及您的孩子有實住並設籍北市滿1年,就可以申請本津貼。
關於正常夫妻為何不設籍在同一戶籍以我的例子我太太戶籍原本在宜蘭 因為有房子在那邊我們結婚後住台北市 我這邊有房子 所以就沒遷戶籍了相信這不是個很特殊的情況再者我想說回答一下2500為何限定依我打1999詢問的結果大概的意思是這是"台北市"提供的福利 非"中華民國"提供的所以以台北市市民為對象若兩人皆為本國國籍 但只有一人為台北市市民不能領取 是怕有人寄戶口 分別領取不同縣市之補助所以限定兩人皆需設籍台北市 且有實住事實一年以上者若兩人中有一人非本國國籍 個人解釋是說 你就當他是單親家庭即可因為另一半非本國人 隨時都能勞跑
只怪北市的房價太高,我們只能買在台北縣,老家仍在台北市。如果我老婆遷來台北市,這樣北縣的房子變空屋,這樣不是會被徵空屋稅?我仍是家裡的戶長(台北市,已設藉10幾年了),這不是寄戶呀~這樣的規定有點奇怪,況且夫妻難道不能一起寄戶嗎?
lincolnwang wrote:是"台北市"提供的福利 非"中華民國"提供的所以以台北市市民為對象若兩人皆為本國國籍 但只有一人為台北市市民不能領取 是怕有人寄戶口 分別領取不同縣市之補助所以限定兩人皆需設籍台北市 且有實住事實一年以上者若兩人中有一人非本國國籍 個人解釋是說 你就當他是單親家庭即可因為另一半非本國人 隨時都能勞跑..(恕刪) 我覺得很有道理呀。今天是剛好台北縣沒補助,如果有的話,那不是二邊都可以領了嗎?這樣不太公平吧。
sakuramae wrote:只怪北市的房價太高,我們只能買在台北縣,老家仍在台北市。如果我老婆遷來台北市,這樣北縣的房子變空屋,這樣不是會被徵空屋稅 可以請岳父或是岳母其一遷戶籍到北縣的房子去,就不算空屋了
sakuramae wrote:只怪北市的房價太高,我們只能買在台北縣,老家仍在台北市。...(恕刪) +1所以我們現在考慮去台中買房子, 夫妻都是台北人...到時夫妻的戶籍可能也會分開...anita682 wrote:今天是剛好台北縣沒補助,如果有的話,那不是二邊都可以領了嗎?這樣不太公平吧。 其實之前就有人問過了, 父母戶籍如果在不同縣市的話是否兩邊的補助都可以領?答案好像都是不行, 無論哪個縣市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