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umnshe wrote:
辯駁我!!恐怕一堆人還不夠格
網路上嘴砲一堆,你要說我嘴砲也無所謂,反正網路就是可以盡情的說出自己想法,只要不涉及法律部分。
對~你可以盡情的說出自己的想法.只要不影響他人或涉及法律.但是你開頭的"辯駁我!!恐怕一堆人還不夠格"
這句話就已經代表你沒有同理心.只是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嘴炮而以~
你的邏輯很奇怪.如同你希望尊重生命但又夾娃娃並希望半身癱瘓及斷一隻腳的人去安樂死一樣.讓人不知道
你的"格"在那裡......
希望別人尊重你可以在網路盡情的說出自己的想法.但又泛指辨駁你的人都沒有格~
雙重標準的你沒去當政治人物真的是埋沒人材.
如同我的簽名檔一樣.如果你只是希望每個人都要跟你有一樣的想法及觀念.
那麼就勞煩你自己把自己拖到影印機看你要影印幾份就按幾份吧~
要玩一言堂請寫在自己的日記並鎖起來.不要發在01這種公開論壇.
因為這邊跟你長的不一樣.想的不一樣.做法不一樣的人~萬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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