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辦通常是男生比較多,我覺得要辦,這是對婚姻的一種尊重,也是對雙方家庭的一種承諾,除非有特殊的原因,不辦婚禮的結婚,倆人像是一種同居關係,結婚不只是倆人的結合,而是2個家族結合,所以不能草率了之,婚禮是婚姻長久的第一步。
akenomeisei wrote:我以我過來人的經驗來說,我也認為浪費時間浪費錢但是我的伴侶值得我這樣做反正就演這一陣子的戲(沒錯,我認為婚禮就只是單純演一齣戲!)如果你連這樣的戲都不願意配合的話那就代表你的對象不適合你,因為對方不值得你付出那麼多或許趁早把關係分清楚比較好也說不定 換個角度來看,也有人不屑為了迎合社會去演戲。
就我們台灣人的文化傳統來看,基本上有辦婚禮才算結婚不過就法律上來說,只要(也必須是)有去登記就算夫妻關係然後如果以西方的主流思想來看....要不要辦就取決於你跟另一半是想當"伴侶"(couple)還是"夫妻"(H&W....因為我忘了丈夫的英文怎麼拼)以美國來說(曾屬英國殖民地的新加坡好像也是這樣):如果是前者,去登記就好(法律上的夫妻(正確來說是伴侶)關係,是用合併稅制、財產制,所生子女當然是(法律上完全的)婚生子女)如果是後者.....請錢包抓緊準備花錢了,因為就社會風氣(文化上)來說,西方也是要辦了婚禮(教堂+牧師+宣誓...整套)才算正式的夫妻關係(但單純辦儀式不去辦理登記,法律上是否適用合併稅率,這我就不清楚了)(資料來源:新加坡喜劇<敢敢做個開心人>第一季+各種美國脫口秀+<Adam Ruins Everything>第一季第15集<Adam Ruins Weddings>)所以結論是:基本上雙方溝通好就行(畢竟政府只看你有沒有登記,所以主要還是雙方家長互相喬好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