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很有淺力讓大家注意到自己是否也犯了同樣的錯誤,卻一直沒發覺相信大家炮過之後,大家也都能好好反省自己當家長對學校老師的態度當好做家長也該盡的教育責任,不是全部都推給學校,而家長不再是每天只會比戴名牌開名車
improvement wrote:在還沒了解實情之前...(恕刪) 火大後堅持提告?弄丟眼鏡協商不爽要告, 以後萬一小孩摔倒受傷搞不好被告到脫褲關園..如果我是園方/老師就賠錢了事, 恕不招待.....
很難相信一副這麼大的眼鏡會弄丟, 還連續丟了兩次,不管是誰弄得丟的, 不覺得東西會自己消失不是很奇怪嗎?是被某人刻意拿走了吧?其實小孩子好好的教導, 絕對可以顧好自己隨身物品,自己的東西如果自己可以顧好, 根本沒必要依照別人的方式去做,如果版主說明的是真的, 第二次我會要求小孩不要交給老師自己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