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po了照片 然後又說不是這一間
什麼今天才弄出來的
怎麼聽起來像洪案翻版
如果不是這一間你幹嘛po
你可以po你口中很熱那一間 好讓網友撻伐對方啊
(看起來是你主要的訴求)
這間看起來很寬敞欸
我覺得她沒有歧視你集乳
而是話中有話 醉翁之意不在酒
至於這酒是什麼酒 我想你最瞭解了
你覺得有歧視 大可投訴她 公家機關有很這種管道的
性別平等委員會之類的
不要學政治人物那套 把東跟西扯在一起談
混淆視聽 搏取同情
抱歉直了點 但是是出自內心的想法
第一項哺(集)乳室之基本設備、安全、採光、通風及管理、維護 或使用等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以當中通風乙項而言,加以現今公務單位多以冷氣26度為限,應是一致標準,且,若相關設備未符規定可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若真的很在意,您可以上國健局申訴電話~)
第四條 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 前項選擇母乳哺育場所之權利,不因該公共場所已設置哺(集)乳 室而受影響。
雖查閱相關條文與性別平等法亦未明確規定上班時間哺育限時多久,可能會回歸於單位機關於不影響工作內容前提下自訂時限,但就目前條例上未見相關條文規定(灰色地帶,應是預設不認為員工會以哺育乙事推冗工作)
所以樓主是站得住腳,但為了職場和諧,以能溝通為先,若真不行再~~逕自處理吧~
Apple54321 wrote:
我是還在哺乳中的媽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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