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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座椅之必要性,有車禍圖片無血腥


jmmy2004 wrote:
因為台九線的車多又車速快 尤其開大車或連結車的都很老大心態認為大家要讓他

對方是主線,樓主是支線
jmmy2004 wrote:
所以每次開到那裡我都會 先停車或放極慢速看左右無車 或來車尚遠且速度不快
才會踩油門快速通過

樓主也都有看啊,只是被A柱擋住了,A柱壞壞!
車主辛苦了!!!
希望你們全家人都能夠早日康復。
不要被太多人的言論影響你,你現在需要的是休息跟靜養。
另外也很同意你說的,安全座椅非常的重要。
希望全台灣每一個駕駛都開車技術能夠跟講的一樣好,也希望全台灣的駕駛都不會行差踏錯。
jmmy2004 wrote:
而那個永樂路、台九線跟舊省道的三叉路口(車禍熱點)我常騎車或開車經過
因為台九線的車多又車速快 尤其開大車或連結車的都很老大心態認為大家要讓他...

支線轉彎車本來就必須 讓 台九線的直行車先行的不是嗎?

這三條路中
省道台九線是主要幹道
又是直行車路權最大
其他這兩條都算支線

boyd1983 wrote:
不要被太多人的言論影響你,你現在需要的是休息跟靜養。
另外也很同意你說的,安全座椅非常的重要...

安全座椅當然非常重要
應該沒人說安全座椅不重要吧?


但是如果駕駛沒有足夠的安全觀念與專注力
再堅固的車體與安全座椅也是枉然
因為觀念不改 類似的車禍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
運氣再好也有用盡的一天

redlotu wrote:
然後行車記錄器是放在擋風玻璃前端,正常人開車應該不會把臉貼在玻璃上面吧...
行車記錄器錄到的畫面廣度一定比我看的角度還廣,我的角度確實是會被 障礙物 擋住的...(恕刪)

麻煩請告訴大家
在這麼空曠的路口
你所謂會擋住視線的 "障礙物" 在哪?




redlotu wrote:
在版上找我文章就可以...(恕刪)


感謝現身分享,不管小孩如何哭鬧,教導幼兒座安全座椅是絕對的必要的。
我家寶寶我也是買這個給他坐

很乖都不會哭

有時在家哭鬧我也把他放進提籃裡

有包覆感比較不會哭鬧
雖然我不太認同樓主的開車方式,但是此篇文章樓主只有提醒
安全座椅的重要性而已,到目前為止已經歪樓了.麻煩先把重點
拉回來,車禍的相關問題不應在此討論,而是到汽車版另闢文章
再討論吧.
這是使用安全座椅與後座繫安全帶很好的教材,因為警察不會抓,所以大家也不會在意,等到發生事情時才在後悔,就真得太晚了,苦了休旅車車主一家人

小孩剛開始坐一定會大哭大鬧,我是把她當音樂般聆聽,忍住了,時間久了,真的就過了

先前親友家的小孩就是沒有坐安全座椅也沒繫安全帶,結果車禍時,頭去撞到,縫了好幾針,所幸當時車速不快

而我爸從那天起也不再抱怨為什麼要將他的孫女綁在安全座椅上

我不懂為什麼只質疑休旅車車主,各位大大一直緊盯著休旅車的行車記錄器看,所以可以很容易說駕駛,在路口沒有停車,縣道要禮讓省道。當地是閃紅燈,不是綠燈。A柱擋到視線,為什麼又推說有障礙物?路口很空曠等等等

對!沒有停止再開是不對,但車主速度並不快,在我國開車有多少人會在這樣的路口完全停車,砲人前先拿出自己的記錄

路口空曠,但這是多向路口,很多狀況要注意,不可能像行車記錄器一樣一次記這麼多狀況,但確實是多一點注意,少一點風險

另外聯結車所處位置是陰暗處,也沒有開大燈,如果不是行車記錄器,確實很難讓人判斷他的相對位置,所以為何歐盟會規定要日間行車燈,很高興我們也要強制安裝了

從聯結車出現到撞擊點的位置來看,他的車速應該也不慢,而日本卡車都有一個很貼心但很醜的設計,就是在車頭裝上車速指示燈,我沒有專業軟體,所以我也不想截圖,但我看到的是這台聯結車的指示燈三顆全亮(有人有意見就盡情砲我吧!)表示車速已經達到60公里以上,也難怪現場警員說現場沒有剎車痕,因為聯結車根本煞不住,而聯結車司機可能也知道會煞不住,乾脆不煞,那為什麼要開這麼快耶!?

還有該路段速限為60公里(我也跟大家一樣用GOOGLE MAP查的),表示他已經超速了,因此所造成的傷害也要負部分的責任

另外聯結車有沒有依照路口減速的觀念駕駛車輛,也是可以探討的問題之一,因為省道上也有閃黃燈的號誌(一樣GOOGLE MAP查的),所以並非在省道上路權比較大,到路口就可以不減速慢行,即使沒有閃黃燈號誌,只要到路口,法規也規定要放慢速度(詳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以聯結車是否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但依照路權,休旅車車主還是要負較大的責任,但家人平安最重要,祝你們一家人早日康復
tychien2000 wrote:
因為警察也不會抓,所以大家也不會在意,等到發生事情時才在後悔,就真得太晚了

小聰明 vs 大智慧,差別在此
tychien2000 wrote:
對!沒有停止再開是不對,但車主速度並不快,在我國開車有多少人會在這樣的路口完全停車,砲人前先拿出自己的記錄

停車的目的是要看清來車;不注意路況,停車也沒意義
tychien2000 wrote:
因為省道上也有閃黃燈的號誌,所以並非在省道上路權比較大,到路口就可以不減速慢行

女駕駛撞死違規騎士 遭判刑8個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3/35931877/

『林小姐開車與前方突然違規左轉機車相撞,閃避不及,致機車騎士與乘客的兩人死亡悲劇。...法官...判她未依規定減速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須入監服刑8個月。』

這起事故,很多人罵法官恐龍、騎士三寶,還問騎士為什麼不用賠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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