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太陽 wrote: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我...(恕刪)
這是台中市今年幼兒園的招生公文:
四、 登記資格及證明:
(一) 優先入園資格及證明文件: 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除本款第七目規定外,以設籍本市二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為限,其十目優先入園順序如下:
1、 身心障礙:經鑑輔會鑑定安置者。
2、 身心障礙者子女:持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3、 低收入戶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4、 中低收入戶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5、 原住民:戶口名簿登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6、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7、 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社會局轉介文件。
8、 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戶口名簿正本。
9、 幼兒家庭有同胞兄弟姊妹三人以上者:戶口名簿正本。
10、 幼兒園(含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一等親直系血親幼兒:編制內教職員工係以登記入園日前仍在職者為準,含當學年度因原服務機關教職員工超額而介聘至他機關者。
(二) 一般入園資格及證明文件: 設籍本市年滿二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寄居幼兒應有合法監護人,並繳驗戶口名簿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五、 各園招收順序應依下列各款順序辦理
(一) 滿五足歲之優先入園資格者。
(二) 滿五足歲一般生。
(三) 滿四足歲之優先入園資格者。
(四) 滿四足歲一般生。
(五) 滿三足歲之優先入園資格者。
(六) 滿三足歲一般生。
(七) 滿二足歲之優先入園資格者。
(八) 滿二足歲一般生。
前項所述之優先入園資格者,各園仍應依前點規定優先入園順序依序招收入園。
基本上熱門的幼兒園,五歲一般生就得抽籤了!
我女兒三歲一般生,天天吵著要去上學。私立教學好,但貴,公立就交朋友和玩樂,便宜!附近幾家公立當天截止前一個小時都去晃了一下,明知沒機會,還是選了最不熱門的報名......想當然爾,後補45號,再多開一班都上不了!
我對真正弱勢的新住民、原住民、老農...獲得政府補助或保障是支持的!
明確來說是支持補助弱勢!
但我並不支持無差別的對某"族群"全體都適用。因為那些族群可是有不少人生活是優渥於一般人的。
一樣為人,為啥客家人,閩南人....就沒補助或保障名額!當初提議立法通過的政客不知是誰?
ps:我女兒後來機緣巧合,在某新開辦的公立幼兒園二招時上榜了(有拜有保佑!!他自己跟土地公說:我好想要去讀書。)而且算是離家第三近的小學(2.5公里吧)
希望小太陽 wrote: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我...(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