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慮你的"能力",如果你的能力只能窩在這間公司,勸你不要請。已開發國家就是代表各產業的公司都有足夠規模、數量。有育嬰假是大勢所趨,不要怕什麼回去後會被整,有明顯被整,就離職,台灣不只有這一間公司。
3.考慮你的薪水,如果你的薪水不超過4萬,就請吧。褓母費不值得你付,以薪資來量化重要性,小孩的成長比你的工作重要。反觀你的薪水如果超過5萬,就別請吧。2萬5的損失就要看你自己囉。
發文至今也近半年了
是來報告一下我的復職情況了
10/31這天,我向公司提出的復職的申請,口頭上先詢問要如何依公司流程申請復職
結果,隔天公司回我說,我的原來工作已沒有缺了...要我11月等消息
其實,我早有心理準備,而我也準備開始找工作
但過了一個星期之後
在某一天我自已安排約3個面試機會時,下午,接到了公司的電話
人事說,工務所有缺,叫我去南港(我家住三重),但公司知道我家住的遠
所以有再貼補一些車資($500)
公司叫我考慮一下,但要提前復職,因為目前公司急缺工務所行政人員
我思前想後,思後想前
加上,在面試的過程中,我發現其實已婚又有小孩的身份,
在加上其實行政人員的薪資已在一定的範圍,要找超過3萬的工作...真的沒有想像中簡單
所有種種,加上現實的考量
在與家人討論之下,且年關將近,考慮了2天後...
於是我答應公司提出的職缺並且提前於11/10復職(原先應是12/1)
現在上班了2天了...
工務所的環境當然不比辦公室環境佳...
不過,同事們也都很好相處...
我自已還在適應中,畢竟我覺得公司也算對我人至意盡
沒有減薪,反而貼補我車資,年資也保留,也有10天的年假,
雖然我認為年終可能折半..但我覺得這樣是對我還有我的家庭最好的安排
我挺感謝公司這樣處理...因為我只是想要穩定而已
第一日復職,回公司填寫資料時
主管的長官看到我,很客套的把我叫進辦公室
並且跟我說,我辛苦了,要我去比較遠的地方上班...
那時候覺得就是覺得長官挺會說話的...
但我是老實的回他說
"我不希望我的復職替公司帶來困擾,有這樣的安排其實我可以接受"
(其實我自已也不太想要回到原單位)
最後再講一點客套話後,我笑笑的開心離開辦公室
其實,能夠有穩定的生活,有個會照顧員工的公司...
我很知足...
但在找工作所遇到的一些問題,還有後知後覺的發覺自已的競爭力居然是薄弱的可以時...
我勢必要做些改變
上班2天...
不知往後會如何,但我很開心換了一個主管...
我要改變缺點,要重新出發,我的目標要加薪....
哇哈哈....
請留職停薪育嬰假的勞健保不是企業出~是請假的人和政府出~老實說企業沒啥損失~應該說對於員工家庭照顧的基本權益~這是企業本來就該給該盡的社會責任與義務~頂多只能說是成本甚或是投資~絕對不該說是虧~
為何說是投資?因為這關乎整個社會人口結構的培養與建置~人口結構越好社會就會越富足~企業也越能賺到錢~企業是生存在一個名為社會的生態圈裡的~所有事物是環環相扣的~歐洲澳洲都熟知這種道理~因此對於勞工在這部分的保障是很重視的~絕對不是給一些津貼或是開放一些看得到用不到的托育名額~來說自己經在鼓勵民眾生育的政策上做了努力了~事實上要求企業負責這塊社會生命力之源的部分義務~才是真切的重點!!!!
每每聽到企業裡的主管在說這樣對公司很不公平~公司很虧~就讓人感到作噁~台灣就是對企業太好結果企業完全不長進~還留在那種依賴剝削勞工勞動剩餘價值來賺錢的偷懶且不人道的思維~留職停薪育嬰假的法規~不過是政府和企業欠人民很久的一個不完善的公平與正義~也就是說這本來就該給勞工~而不完善是說這法規還不夠好~不夠有保障~
最重要的是~我認為勞工要避免把矛頭指向自己人~應該先思考這是不是企業的責任~舉例~有位會員提及公司有人早不提留職停薪~等到公司出大事了才提~公司不會徵人~所以要大家分擔~當然藉故申請留職停薪的人令人不齒~但是~合法行事~公司理應要增加人力來補缺~且公司出現風險危機~是組織要負責應變處理不是都叫勞工扛和分擔~不然這樣那些中高階主官只會坐領高薪卻無功能~乾脆減他們的薪來徵人就好~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