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narap wrote:你連平等以及互相尊重的真義都不懂,還能高談闊論.. 佩服!!!
這是應該的!是被權力擁有者剝奪了的!天賦人權,但因其他人的沒有同理心,將平等的基本權力,用不被吵鬧到寧靜的自由圍勦。我想這在其他某些自由國家應該是很不思議的。
看到這麼多人這樣的發文,我覺得可能還要再努力幾十年,要讓人意識到人是不同的而相互尊重真的很難。
真的要再過幾十年,平等與尊重這種詞才不會被像你這種人亂用!!!
也難怪現在社會多的是我行我素的人,
反正這是個 "自由" 社會嘛...
倫理道德,法律規章都可以丟一邊去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