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wrote:
每個孩子都曾經三歲、曾經四歲、曾經五歲。
殺雞取卵的方式如果應該被鼓勵,那後果也是各位父母共同承擔。
並不是這種說法
因為101 年時也是縮減部分大班,增加出部分的三歲專班
且原本就是五歲優先
同理,所以曾經三歲搶不到公幼的小孩,四歲會有更多機會,五歲也會有更多機會
所以所有父母也共同享受到
您應該週遭可以問看看很多三歲抽不到公幼的人,乾脆不念,再等四歲入園
T.B wrote:
那是否這個政策應該被執行的時間點根本不該是今年而是明年呢?
因為真正該被消化的龍年明年才成為五歲兒,
而今年的百歲兒甚至是三個年齡層中人最少的。
教育局的理由根本一戳就破。
T.B wrote:
好啦,這時候您一定又會把五歲至上論拿出來。
如果您的基礎理念就是五歲五歲得第一的話,
那我也不多講了。
這跟已經在浴缸裡泡著大量熱水卻連一杯熱水都不肯分給隔壁只有冷水可洗的孩子有什麼分別呢?
人多時才該用的政策用到人最少的一屆上,
這樣都能沒問題那就沒問題吧。
大家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