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ichiwitch wrote:
...(恕刪)...不過年齡最好隔開一點,最好5年到6年左右吧!...(恕刪)
我以為近一點(1~3年)東西比較好留給小的用,可以省點錢,我就是一直接受姊姊去年的衣服,直到我長得比她高,但是也剛好是可以自主買衣服的年紀(國二)

而且現在人多晚婚,再晚生就麻煩了,請樓主量力而為。
SWIMCAT wrote:
對....我也好想有...(恕刪)
u870359 wrote:
我以為近一點(1~3...(恕刪)

。老大是哥哥跟妹妹們差了四歲,家中小孩多吵吵鬧鬧難免,但看著他們慢慢地順利長大的喜悅,卻是筆墨難以形容的。
,沒辦法長輩不是幫不上忙就是分身乏術,只能靠自己跟內人,且我又是家中長子長孫沒啥人的衣服可揀可省錢的,外加老二老三是女生,哥哥的一堆衣服都派不上用場,加上內人看到可愛的小女孩衣服與用品就失心瘋的買
【重點是還得買兩份勒】
,所以養小孩真的很花錢,我完全贊同!
,我們又不是人工受孕的------------】,因為前面太多大大所認為要生第二個小孩的原因,我通通都贊同。特別是到人生別離時,有多點手足可以互相照應,從我爺爺往生時與之前的那段日子,我能深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