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oney wrote:
所以您也是屬於同意...(恕刪)
所以您也是屬於同意使用這種教育方式的家長嗎?
從小就教導您的孩子打擾別人是無所謂的,只要我有苦衷(或是我喜歡)!
別人有反應您打擾到我了,只要配合降低一下干擾,繼續做我自己是可以接受的?
那請您幾年後等孩子青春期時,他想做他自己的時候也記得當初是怎麼教育他的!
很多孩童發展理論的提出,青春期的孩子最重視的是同儕的看法,
所以當孩子和朋友出門玩到半夜回家,他本來想玩通宵,因為尊重您所以半夜回家,很給您面子了喔。
他對異性好奇,只是交往玩玩,因為尊重您所以沒有懷孕,很給您面子了喔。
他染髮燙髮刺青,因為尊重您所以有先知會您一聲,很給您面子了喔。
您不可以阻止他,甚至連抱怨都不應該有,因為您從幼童期就教他只要他有苦衷,想怎麼做都可以!
降低強度已經很給您面子了喔。
說真的…你舉的三個例子,若我女兒在18歲後 一模模一樣樣,我就滿足了,
第一:本來玩通宵,本來是第二日八九點才回家,變半夜一點回家。是因為尊重我。
第二:交往玩玩,有性行為,但真沒有懷孕,夾過娃娃,是因為尊重我。
第三:染髮刺青,還願意先和我說,再去作,而不是作好後,才讓我知道,是因為尊重我
真得,你舉的三個例子,一模模一樣樣的子,我完全不改,若我兩位女兒在18歲成年後,可以作到,
我覺得,我這老爸心滿意足了。
若是13-17之間呢??除了第二,我也覺得有80分了……
(和吃麵無關,但你的回文,我看了好久,真得……若我兩位女兒可以這樣,我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