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看到有幾點矛盾點供你想想
你的<需求>及<方法>是否有關連性
今天若是小孩疑似遭保姆施虐,可以有幾個做法
1.換保姆保護小孩安全
2.檢舉保姆,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
3.走刑事,使保姆受到制裁
4.走民事,獲得賠償
1.是父母自己可以做的
2.可向社會局舉報,但要有明確事證,如錄影,人證,保姆自白等
3.直接報案提告
4.依刑事判決,要求賠償金
看起來你已經完成第一點,第二點也在進行
但無論是保姆系統或社會局,並不是這名保母的雇主,所以並不需付連帶責任,
除非保姆系統或社會局讓沒有保姆資格的人成為保姆,並媒合讓你使用
所以頂多是依明確的事證,如法院判決書,明確人證和事證,停止該名保姆的<托育資格>
不過你要公部門做成這樣的<行政裁處>,就必需要有證據
且它涉及是<工作權>
這個證據是需要強烈的,並不是小孩的主述或一張驗傷單
我相信,全台灣沒有一位醫生敢開這樣子的驗傷或診斷證明說是誰造成的
所以缺少了一個重要的關連,如何<證明為保姆所為>
即使有一刀幣命的事證,以上最重就是停止托育資格,讓這名保姆這輩子無法再當保姆
但依你目前的需求,並不是僅讓保姆失去托育資格
事情還是得回到,你和保姆間針對小孩受傷這件事,雙方該如何處理
能談,就道歉和解之類的
談不好,保姆不承認,可以給你公道的,是你提告後,由法官依據雙方說法及事證去裁定
但法官鐵定也問你,如何<證明為保姆所為>
所以不是你去爆料或找立委,這個保姆就會被判刑或喪失保姆資格
其實相類似的案件,也有可能發生在,幼兒園,小學,中學
小孩身上有傷回來,小孩說是老師或同學造成的
但各說各話,也沒直接事證或人證,影片等
家長希望校長可以解雇老師或將施暴的小孩轉它校,不要再傷害到自己的小孩,不然要找媒體或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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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這樣的例子
只是一時爽度或媒體的題材,過了你還是痛苦
實際效果是,,零
因為沒人可在沒有強烈事證或法官裁定前,先給你一個公道
所以,走法律程序才是王道,但它真的很慢,通常需要半年至一年時間
建議你仍持續和保姆對話,然後全部錄音,很多時候,一刀幣命的證據就會跑出來
以上是我的工作經驗,讓你參考
版主提到保母"非常重視自身權益", 那一個員工不是這樣呢?
保母費是她的經濟來源, 有幾個是因為太閒而去當保母旳呢
你如果去公司應徵, 不也會把公司福利制度問清楚 ?
這個保母是您在20幾位之中挑選最後選中的
她必定是有你所看中的優點
我自已也是職業婦女,常常要國外出差, 若出差就請公婆來照顧小孩
曾經有一個月,總出差日快半個月,雖然保母要退費用給我, 但我一毛錢也沒跟保母扣
因為我的想法是 , 我的出差日怎麼可以成為保母的無薪假?
就算是保母請病假, 我也是爽快答應自已請假帶小孩, 不會跟保母扣任何病假費
為了讓保母專心帶小孩, 我甚至主動跟保母提不用幫小孩洗澡, 我們回家自已洗
還有, 小孩發燒被保母奪命連環CALL
版主有沒考量保母還有帶其他小孩, 一個小孩生病了當然要趕快通知父母, 不然延誤有事誰要負責呢?
後來證實是腸病毒, 如果等到版主下班再接回, 是不是有很大的機會傳染給其他小朋友?
保母與父母雖是雇傭關係, 但小孩是在保母手裡
你可否想過, 你跟保母爭取退費會引起保母不快, 但小孩還是在人家手裡是不是會被差別對待?
人是互相的,因為跟保母良好互動, 保母也常常拿一些水果給我
過年還包一千紅包給我小孩
當然版主是遇到惡質保母了
但提醒您,小孩在保母手上,請不要跟保母太計較費用方面的計算,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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