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小牛 wrote:
這樣的作法,算是"合...(恕刪)
感謝大家對育嬰假議題的關心
其實當年應徵面試我的主事主管也因大老闆改朝換代
幾年前已離職了
所以七年後的今天離職應該對介紹我工作的大學老師沒有很直接的影響
育嬰假後續發展
公司有准了
但公司的新主管老早對於我這類年資深+薪水高有意見
趁這個機會想換血
找個薪低的代理人接替我
交接花了快兩個月
再找機會藉口弄走我(要我請完離職)摟
這樣公司省每個月一萬的薪資支出
所以瞜
最後
我還是如願請到育嬰假
也如願離職了
我請育嬰假這半年是真的在家帶小孩享天倫樂
這跟詐欺應該沒關係吧???
我走後
就我所知
主管後續也趕走了一些資深同事(有抗爭故拿到資遣費才離職)
可見主管也是早有預謀的摟
我本來就想換跑道
所以也就算摟
這半年跟小孩生活很開心
說實在跟小孩再一起太幸福啦
享受這種親子的天倫樂
其實也很不想回到職場上班了
但因為家庭經濟的關係
還是得出去工作分攤家用房貸
不過
說真的
要不是真的本來就想換跑道
否則
我是真的不敢請育嬰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