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男因病過世後,A男的太太長年受A男的兄、弟百般刁難。
2.B男因債務遺棄家庭,B男的太太與兩幼子獨自撫養生活,
B男太太告知B男的長輩,在兩幼子成年時,要改回從母姓氏。
3.C女因遇人不淑,生子後男方消失,C女獨力撫養甚為艱難,
在N條通努力賺錢養家、買房,身兼父母之職。
4.D男為一企業主,D男曾說大部份的人只有正財,也就是一輩子靠
一個行業賺一份薪水一份收入,D男:我雖然沒有偏財,但是我緊緊守著
我的正財,沒有大富但至少也有小富了。
綜上版主的回復,
可以感受到版主老公的家人對妳的高度不信任與對妳的高經濟要求
(這是相當矛盾的一件事)=.>=
私心認為:
1.應與版主老公互相討論,薪水各自收入,共同開銷共同支付,
各自有各自的存款。
女人有私房錢天經地義(就好像化妝台有罐雪肌精是在正常不過的事了)
,版主若將每月的(收入-支出=這一家最後的子彈)無止盡的上繳,
那何時能有第一桶金、第二桶、第三桶...作未來子女及自己的規畫
且--公婆伯叔姑等,並非毫無能力,
嚴格講起來,要額外支出房租等費用也是版主老公家造成的(相當無奈)
所謂救急不救窮,版主的孝親費所救的,也並非上述兩者。
既然公婆仍有能力,那就將此筆開銷給擱下,
三節迪化街跑三趟買高檔禮物(人參、鮑魚、燕窩、...)
送給公婆即可。
人顏笑罵就隨他(她)去吧。
人還是要為自己的經濟留下後路,為自己的未來作積極的規畫。
無論版主的決定最後是如何,還是祝福版主,能多遇到給自己帶來
正面能量與正面力量的人,將負面能量的人當作透明人唄!
而且有些分析做的不錯,例如#274樓
但也有網友提到樓主可能有"鑽牛角尖"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先釐清某些問題再對症下藥比較妥當
父母如果有數間房產,看到子女在外租房子(租金1萬8也不便宜了)
通常會叫子女去住自家的房子,把租金省下來
那種遠在外地,房產隔很遠的當然只能租了
但樓主的案例公婆有3間房產都在鶯歌,卻任憑樓主夫妻在鶯歌租房子
這中間一定有什麼緣由,而且樓主沒解釋這個緣由
雖然樓主提過人太多"大本營"住不下,但照理要提供"分院"給被迫搬出去的住
所以實情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婆媳不合、媳婦賭氣搬出去住?只是現在不好意思承認?
雖然說父母親多少都會偏心,但偏心到這麼離譜的,我覺得很罕見
如果父母真的偏心到這麼離譜,受到不公平對待的那一位通常就撕破臉
連孝親費都不用繳了,反正樓主的公婆看來生活優渥
例如樓主提到每位子女要繳一樣多的孝親費,4個子女*2萬=8萬(註)
兩間房產的房租收入不知多少,但每間抓個1萬好了,那就2萬
換句話說樓主公婆的月收入就10萬元(以上)了
如果樓主夫妻拒絕上繳孝親費,那樓主公婆也還有8萬(以上)的收入
(註)既然女兒女婿也住在娘家(即樓主婆家),那照理也是要繳孝親費的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說好3間房產各給3子,女兒沒分到房產故減免孝親費
樓主夫妻寧願租1萬8的房子,而不是買房子(把1萬8用來付房屋貸款)
是因為想等著其中一間房產嗎?
如果不是的話,那還是趕快規劃一下自己買房子
1萬8的房租+2萬的孝親費 --> 有3萬8可以用來應付房屋貸款
幾年前我和老婆月收入也在七萬多的時候,也是要應付大約3萬的房貸
scyim #274 wrote:
版主現況如下:
公婆(自住1+出租2=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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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一家3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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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一家3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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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一家4口?)(孝親兩萬!戶籍掛在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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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一家5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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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住透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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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4F大伯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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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3F弟弟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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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2F公婆大姑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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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F |
除非是自己自願搬出的,自願上繳孝親費,...那無話可說
否則,房子不夠住是"大家"的問題,不是"版主老公"自己一個人的問題
可能解決方式應有
1.回家住,在外繳的房租挪來繳孝親費,透天厝找空間來住
(頂樓加蓋、客廳改隔間成房間,這部分的費用一定要大家分攤,理由同上)
2.請父母將出租的房子給自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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