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幼兒來看 遠雄實支實付的慰問金以及其他的附約產品完整度及規劃額度都相當不錯。短期住院給付高。
除非以自身考量(品牌問題)不然建議遠雄為首選考量。(smile)
遠雄部份調整一下 + 友邦 整體規劃上完整度就相當高了。

JR的優點是高額雜費 手術費不看手術等級 門診手術比照手術
另外有把住院病房放入雜費裡面多一個選擇,如果有非常貴的自費病房可以靠這張做給付。
但問題來了,如果光病房費就吃掉夠多的雜費,在醫療費跟手術費的額度就會被限縮了。
遠雄RJ1
高額雜費 住院病房費是定額給付而非限額給付,有高額慰問金讓短期住院相較起來比較強,但手術項目限縮健保2-2-7。
透過兩張實支的互補性,讓保障內容、項目更完整。
所以小朋友還是以遠雄優先再搭友邦嗎? 不搭元大的JR?(遠雄不加RJ1的話)
規劃建議方式:
遠雄 + 元大 + 友邦 + 新安產物
不搭元大的JR?(遠雄不加RJ1的話) 這樣對小朋友有甚麼差別呢?
JR 與 RJ1 是實支實付,不搭這兩險種就是無實支實付。
目前建議醫療以【實支實付】為主,可以的話規劃到雙實支實付
第一家cover住院開銷,
第二家針對隱藏性成本,包含住院期間薪資損失,
短期看護、生活費、往來計程車費等這些無可量化的金額,所以用第二家實支實付來補償。

gy29002201 wrote:
因為遠雄我沒買RJ1...(恕刪)
gy29002201 wrote:大概了解了保遠雄RJ1...(恕刪)
首先,任何文章其實都只是根據作者自己主觀意識寫出來的。
而這其中亦包含了價值觀、知識等等...
尤其對於保險從業人員而言,知識會非常重要。
特別是法理上,這點是保障你唯一的方式。
其實只要是合法的保險商品,絕對沒有不適合人的商品。
換言之,任何合法的保險商品,都會有適合的人來買。
這個商品對於作者來說可能不適合,所以作者沒有放在自己的規劃中,
甚至有些作者會帶有主觀意識的批評某些或某類型商品。
但是你確定這個商品一樣不適合你嗎?
像是很多人都覺得定期險非常好,只要不是定期險都是為了賺錢。
這種觀點我認為實在不可取,同時也發現沒有法理知識實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我舉一個很簡單,但重要性很高的例子:
所謂的一年定期險,保障期間就是一年度,明年就要重新投保(續保)。
換言之,第二年續保時,是締結新契約。
那這可能會有一個很可怕的情形產生...
假設0+*投保一年定期防癌險(或醫療險)。
但同年度發現罹患癌症,而同年度保險公司自然依法理賠。
那第二年不幸同一疾病惡化...依照法的角度來說,保險公司該不該理賠?
既然第二年度屬於新契約,那麼理當屬於已在疾病。
畢竟第一年時,已經得知有疾病存在了。
那依照保險法第127條,你覺得該不該賠呢?
倘若不幸被拒賠,又該如何做回擊?
這就是法理的重要性,但是我看提倡定期險的人似乎都不會去談這塊。
這點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不知道是法理知識不足,還是說刻意引導?
最後,你方便的話直接私訊我。
因為我身分是業務員,不想觸法。
所以無法公開討論特定公司、特定商品。
這也是為何我任何回覆都不會指名特定商品或公司。
但是你可以拿我替你規劃的保單放到討論區做討論,這點我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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