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怎麼有一堆衣服沒收沒摺"、"怎麼地板這麼髒"、"怎麼今天沒煮晚餐"、"只是顧個小孩有這麼累"
既然你要叫自己"全職"媽媽
代表這是一種職業
只要是職業,那就一份工作,既然是工作,那就有品質與時間的壓力,要有考核制度,要定期開會檢討上周執行成效,要有直屬主管,每天忍受主管的刁難,有年度KPI目標,甚至每年要通過稽核 (還分內部稽核與外部稽核) ,叫你提供每日工作日誌供日後存查考核,只是剛好而已。
覺得很離譜嗎? 這是妳先生(或者是老婆)在職場的每日/每年的工作日常罷了。
我知道你(全職媽媽或全職爸爸)會說,你要用職業水準來要求我,那我要求工資40000/月.
要知道,這社會上每一個成年人都必須要去工作,賺取收入,你顧自己的小孩,代表你原本應該要去社會上賺月薪4萬,但是你沒有賺,你選擇當全職媽媽(或爸爸),那你就不能再跟你的另一半要求收入,因為你只是把你應該賺的4萬元,付給你目前的自己。 至於老公應該也要部份負擔多少,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總之,老公付錢給你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那原本就是家庭裡面的錢,挖東牆補西牆,整個家庭資產並沒有增加。
不認同的就當我放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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