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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請育嬰假符合資格~


lisa1979 wrote:
我也是生產完後就不回...(恕刪)


了解了,應該適用這樣方式跟公司談會比較OK一點...
其實現在也是蠻怕公司沒辦法這樣做,而申請不到津貼...
建議是
產假56天放完後
回去上班上1個月左右
然後跟公司提要請育嬰假
公司一定會擋
但是規定是只要員工提出就不能拒絕
好好的跟主管講
明白的表示放完就直接離職
公司多半不會拒絕
因為通常員工提育嬰假
都是已經做好離職的準備了
公司若檔育嬰假
員工去檢舉
兩敗俱傷
討不到好處
但是如果真的公司願意的話
也不要傻傻的請完後再復職
除非夫人是在大型上市公司任職 例 台積電 聯電
否則中小企業是不太可能會讓你復職的

但是如果樓主打的算盤是
產假放完直接請育嬰假
想要無縫接軌
按照規定當然可以
但公司沒必要做球給你

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
明明6成薪育嬰津貼是政府出的
為什麼公司都要一直擋呢?
給員工放育嬰假勞工部說不定還會有優良記錄
日後政府若有給公司的補助
說不定會因此而加分

真要討論為什麼擋
大概就是公司怕員工都起而效法吧
一堆人請育嬰假
公司就要一直找人接替
會造成公司營運困擾

所以這個政策
看得到吃不到

還好內人請過1年育嬰假(老大請完 接著請老二)
也領了1年的6成薪
額外建議, 老婆生產前先登記結婚吧
這樣老婆可以婚假加產假一起放
老公也有婚假跟陪產假可以陪老婆
還可以領公司的結婚跟生育福利金
以我請育嬰假的經驗是..上頭公事公辦.不會阻攔

但直屬長官不想帶新人多會用言語恐嚇妳可能回不來之類..

我2胎育嬰假共4年.分開請(8個月/次)....讓人事不勝其擾啊


人事成本增加~公司一定會不開心的~

我們有數千女職員..上頭應該很怕每個都來這招..
我自己是一月初生產,當時就跟公司商量說請完育嬰假就會離職帶小孩,當時主管也是同意我請產假後連著請育嬰假,所以如果工作是一般行政職的話,建議就上到預產期的前幾天吧,提早在家也是沒事做,離職單可以先填一填,之後就不必再回公司辦甚麼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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