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s.tw wrote:先聲明~育嬰假政策是...(恕刪) 所以我覺得政府不是打出育嬰假這張牌然後剩下的就叫公司們自己想辦法政府應該要有人去輔導公司們如何找人短期替補或協助請這種短期工不然女性們也害怕增加同事的負擔所以也不敢請假畢竟那種很有制度的公司很少很少我公司好幾百人但這個制度也沒做好請產假上面的也不管你有沒有人幫忙因此誰敢請育嬰假
什麼都有就是沒人買 wrote:提出育嬰政策給你,還...(恕刪) 我覺得這是老闆和員工出發點角度的不同,員工當然希望有假有錢,但老闆可就不這麼認為,有些行業可以找到臨時工,但有些專業的行業要找個替補的人就不是那麼容易了,一個政策出來應該要有好的配套措施而不是只丟出來,剩下的就讓員工和老闆自己去搞!!
懷胎10月~ 有很多時間可以提前準備~看老板怎麼想而已~公司的組織如果少了這個人就不行,沒有代理人制度的話,應該要好好思考~政府政策對一些小公司或許無用,但對都照著規定走的大公司來說,還是有人可以使用到這福利的...該做該施行的還是要做才是!!
建議育嬰假照請,如果公司開除妳或是妳有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例如不合理的調職、降薪,就到勞工局申請懷孕歧視,罰金高達10萬至50萬,現在就要做好保護自己的蒐證動作,例如保留薪資單據、訪談錄音,近半年的績效記錄(重要),因為奸巧的公司通常會說你績效差,然後說是依據勞基法內的調動五原則和同工不同酬,以及最後手段性原則等諸多的理由,慢慢把妳踢出公司~不要怕麻煩,這樣的公司不要怕跟它撕破臉,不然還有其他人會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