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hjc wrote:
.教師要正視青少年性經驗,在性交過程中,青少年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並且學習尊重彼此的身體,隨時關心彼此的感受,讓性愛成為愉悅的事,才不會讓做愛只帶來無知造成的傷害與大人的責怪。
我記得18歲以下性行為是違法的不是嗎?這教材若是真的拿來教小孩子,那不就是公然挑戰法律,教育部可以去吃XX了.
個人觀點,請勿亂砲.
samhjc wrote:
我國中小學雖然不怎麼用功,老師還是很盡責的會敎完.我們也乖乖的唸完.你是指這個嗎?..(恕刪)
你會錯意了
我問的 "教材" 是你自己所說的 "教材":
samhjc wrote:
樓上吵了這麼多,來看看 教材 寫什麼吧! ...(恕刪)
疑問是你在前篇質疑時列出的文章內容提到的《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自己是否看過全本?
還是只是從某聯盟版本再次節錄出來?
samhjc wrote:
亂砲別人前,請問你是否真正看過這次的教鋼? 還是因為已經有預設立場了,所以教鋼講什麼不是重點,而是誰在反對...
說的好
我的前一篇會提到「教材」就是在問這件事
你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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