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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送小孩到幼稚園,院方突然告知希望我們轉學.......


kenchin0723 wrote:
的確大家意見皆不同,但樓主沒說錯,事情不在你身上,眾酸酸的臆測是否正確??
其實我還滿想請樓主公佈他所謂的錄音檔...(恕刪)


你開宗明義就表明自己也是臆測了....

在只有單方說法而且不少矛盾的情況下,各自表達意見有和對錯? 為何其他人的臆測在你眼裡叫做「酸」? 你自己的臆測就不是?

PS.
回文請勿私訊!
cyt7241208 wrote:
題外話我比較有興趣...(恕刪)


你誇張離題了。
mobile01管方有沒有可以解決你這種騷擾行為的嚴格辦法呢??

improvement wrote:
說真的,院方突然這樣...(恕刪)


早上回文的時候完全沒更新啊 沒想到之後還有SP1 SP2(關建劇情才出現) 真期待看到SP3 或是直接公佈哪個幼稚園哪位老師 讓記者採訪一下公佈採訪結果給大眾知曉 在這若只聽樓主的片面之詞 對園方與老師似乎有欠公允
我想問 這副眼鏡值多少錢? 如果有人肯幫這名老師出這筆錢 你是否就同意你的孩子轉學走人了呢? 還是會繼續提告?

iphone4s wrote:
老實說.就你訴說的...(恕刪)


而且,眼鏡這東西,買時雖然貴,但只對當事人有用,對旁人無用,
不會有人去偷眼鏡.所以眼鏡會消失,而且還是兩次,一定有其它原因.

開版者整件事的始末始終交待不清且前後矛盾,開版時說的一片詳和,
但實際上都已經要鬧到教育局或法院去了.其實我也不太懂,這麼讓開
版者不滿的師資與園方,開版者仍硬要小孩讀下去的理由是什麼?看起
來也沒有地利之便(從司機那一段可知,還需要接送),幼稚園這麼多間,
非讀這間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是考量到小孩的交友與環境的適應,鬧到
這麼大讓園方無法忍受請開版者的小孩轉學又是何苦?只出的起香蕉,
當然只能請到猴子.現在的幼稚園老師普遍低薪,又能夠要求到多專業?
唉.

jacklovejanelong wrote:
眼鏡沒有長腳,不會...(恕刪)

先不論事實為何,就依版主自己的描述!
不好意思,都已經到了2x樓了,還是有人認為眼鏡是小孩自己弄丟的!

眼鏡沒有長腳,不會自己走路跑走。
請問樓主:

第一,眼鏡是戴在誰的身上?(小孩,但午休時小孩有說明要自己保管,但老師認為給他保管比較好)
第二,老師和園方是否有承諾願意承擔保管貴重物品的責任?(版主未提到,但應該是沒有承諾)
第三,你覺得小孩是否應該為自己弄丟眼鏡而自行負責?(並不是小孩自己保管的,而是老師自己要拿去保管的,責任不應在小孩身上)
第四,你有在小孩遺失第一副眼鏡時,在小孩目前責備老師,讓小孩覺得自己貴重物品遺失沒關係,反正老師會負責嗎?(眼鏡是老師拿去保管的,且老師遺失後還有打給版主道歉,並不是小孩自己遺失的!)

以下是家長更新請務必祥讀3次:
眼鏡部分,老師自己弄丟的事實,發生時老師就自己打電話過來道歉。小孩在午睡時要放眼鏡已有跟老師告知爸媽交代要自己保管放在書包裡。老師認為可能有更好方式就對小孩說老師幫你保管放老師這就好,午睡起來就來電跟我說眼鏡她不小心遺失了。我回應說沒關係先找看看,我還有備用,直到事情過後1個月都找不到也不回應,我才親自到院校詢問,詢問過程中我就不再多說。總之院方給我答案是要我自己跟老師談,是老師用丟不是院方,我當然火了,事後就是堅持要提告了,且還是發生兩次一樣情事。


最後,幼兒園老師快現身吧,大家在等妳喔
家中小孩也正在讀幼兒園 半年來不見了2雙鞋子 但在學期結束前忽然出現了 到底是被別的小朋友穿回家 還是被穿去別的教室 也不想去探討 但第二雙不見時的不悅是有的
我能體會樓主不見東西的心情
目前看來 大家都覺的樓主小孩應該保管好自己的眼鏡
但樓主小孩目前還就讀幼兒園 對於保管物品這件事也應還在學習
而家長、老師及校方 三方的角色應該也是輔助小朋友學習這些事情
但幼兒園 用請小孩到別的學校就讀 似乎也不負責任 校方應更主動幫忙找出東西是如何不見的才是
或許樓主態度是強硬了點 因為一直在學校不見東西有點不悅 但還是建議樓主東西不見了 賠這件事就免了 但希望清楚是怎麼不見的

大部份幼兒園每個教室都有錄影機 校方要找真象應該不難

也可好好利用這個機會正向的教育小孩 這樣才有意義
improvement wrote:
說真的,院方突然這...(恕刪)
@小閻王@ 0..0
看完內容和更新.應該是老師要賠.或許打個折.
至於園方要你轉學.也是可以理解.理由如下.
1.事後就是堅持要提告了
2.錄音
3.打給教育局
既然小孩會掉眼鏡,
樓主又連眼鏡錢都捨不得,
那何苦買掉不起的眼鏡?

為了眼鏡傷到幼稚園,小孩跟自己,
這種打腫臉充胖子的虛榮何苦來哉?



improvement wrote:
我當然火了,事後就是堅持要提告了.......(恕刪)
我就是不爽老師和院方態度,堅持要賠,還上教育局舉發了......(恕刪)


improvement wrote:
明天我專門請一天假去了解一下,我不會為難院方,要我轉不是問題,但我想知道原因為何?買賣不成,道義還是要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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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告人家了,還去教育局檢舉,叫老師賠償了
還要談甚麼道義?



誠心的建議你,好好的檢討一下你自己
為甚麼你這篇文,會被大家 炮 的這麼慘?
為什麼其他人小孩不會被要求轉校,就你家小孩被人家要求轉校?

不要一直為自己辯解,一直在更新一更新二,補充那些三小廢文
因為你的說詞根本不合乎邏輯!
前後矛盾,漏洞百出!
在說下去也只有自己找難看而已

動不動就告老師 告學校的
你這樣繼續下去沒有一家幼稚園會收你的小孩




es4241 wrote:
既然小孩會掉眼鏡,...(恕刪)

不是小孩掉的,是老師自行拿去保管弄丟的,是老師是老師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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