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ovement wrote:我就是不爽老師和院方態度,堅持要賠,還上教育局舉發了 放手吧!!!!!!!!!你都這麼不爽了,為什麼還要一直苦苦相逼園方的苦一定是你的兩倍以上的一定要咄咄逼人嗎?一定要和你談嗎????口舌之快贏了又如何???
想問幾件事,就是事發到現在,樓主是用什麼態度在對自己的小孩?如果說責任是一半在老師,一半在小孩的話~~~.還是樓主覺得全都是老師的錯?有確認過兩次遺失都是一模一樣在午睡時老師堅持要保管眼鏡而造成?請問現在是法院在處理還是教育局在處理?
動不動就提告,標準有錢是老大心態~幼兒園老師又不是保姆還要負責你的眼鏡,顧那麼多小孩,且薪水普遍不高,還要負責賠償請您轉校應該是剛好而已… 且又不是對你口出惡言還提告??您還是請私人家教好了,在你家弄丟眼鏡,家教可能還願意負點連帶責任
improvement wrote:說真的,院方突然這樣...(恕刪) 我滿好奇現在幼稚園都沒有設小朋友的個人置物櫃嗎?我記得我小時候唸的幼稚園都有自己一個置物櫃可以放一些私人的物品。這樣不但可以讓小朋友從小就認識自己的名字怎麼寫,也使老師比較好管理每個小朋友的私人物品。而小朋友也可以多準備一套衣褲放在自己的櫃子內,以免不小心弄溼了或不小心大小便在褲子能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