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使用筷子有哪些規矩?
《翦勝野聞》記載
唐肅侍膳 『拱箸』遭朱元璋嚴懲
在古代,吃什麼食物時該用何種筷子都有說法。《禮記•曲禮上》是這樣說的,『飯黍毋以箸』,意思是吃米飯時不能用筷子,而用匙羹吃。在羹裡有菜的時候,才動用筷子——撈夾,即所謂『羹之有菜者用。其無菜者不用』。如何用筷子,可謂規矩多多。
現在不時能看到的兩人用四隻筷子同時夾菜,這在古代是不允許的。古人認為這種動作叫『截筷』,與收納骨灰時的動作相似,不吉利。古人吃飯時還忌讓人停下筷子,『停筷』是針對死人的。人死後會在棺前放最後一碗『飯』,並將一雙筷子直插飯上叫『供筷』,這樣才停下筷子。因為這種忌諱,吃飯時是不能將筷子插在飯上的。
在正式場合,連筷子的擺放都要注意。如筷子橫放在碗或碟子上,表示『酒醉飯飽,不再進食,諸位慢用』。而在湘西一些地方,如果表示不再就食,則將筷子十字交叉,放在碗上,表示『實在吃不下去了』。還有的地方,如果將筷子放在碗的左邊,即表示已經吃飽。
這種民間用筷禮節,一般在熟人、平輩中間使用,不同身份、輩分之間要慎用,如晚輩不能在長輩『橫筷』之前放下筷子。明初,一位名叫唐肅的大才子,萬分榮幸地被明太祖朱元璋叫來『侍膳』,但因『拱箸』,即擺放橫筷而遭朱元璋嚴厲懲處。明人徐禎卿筆記《翦勝野聞》中記述了此掌故:『(唐肅)食訖,拱箸致恭為禮。帝問曰:此何禮也?肅對曰:臣少習俗禮。帝怒曰:俗禮可施之天子乎?』結果,本因『失朝坐免官』的唐肅被定罪『大不敬』,罰到朱元璋老家濠州守城去,即所謂『罪坐不敬,謫戍濠州』一說。
歸納起來,民間關於筷子的禁忌有十多項:忌『三長兩短』,兩只筷子要長短一樣;忌『仙人指路』,使用筷子時食指單獨伸出不好,老北京稱之為『罵大街』;忌『品箸留聲』,不要將筷子在嘴裡來回嘬;忌『擊盞敲盅』,乞丐討飯才會這樣;忌『迷箸刨墳』,用筷子在盤裡翻來翻去;忌『淚箸遺球』,夾菜時把汁滴在桌上或其他菜裡;忌『乾坤顛倒』,兩只筷子大小頭顛倒;忌『定海神針』,將一隻筷子插在盤里菜中間;忌『當眾上香』,把筷子插在飯裡送給同桌……。
以上才是筷子的用餐禮儀部分,其餘不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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