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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孕婦媽媽的無助,永和區公所免費接駁車尖峰時段攜帶推車區公所不建議搭乘(3/10 更新)


大紅荳 wrote:
這你也好意思說邏輯,他今天要真這樣說看會被炮成怎樣
我想第二樓馬上出現,人家叫你去吃使你怎麼不去吃?
,...(恕刪)


年輕人,屎與炮都出來了,風度在哪?你吃不吃?!
大紅荳 wrote:
樓主是樓主...我不...(恕刪)

你表達你想表達的?

你好像在表達無知吧?

嬰兒車你要無視嗎?
什麼第一排駕駛旁那個座位不會擋人?你還敢叫人去看過接駁車再來講?
那個位子,要跨過一個平台(平台下應該是公車的機械構造),才能坐到那個位子,那嬰兒車就不能擺在座位旁,要擺在座位後方的車門通道上,那這樣是怎樣?怎麼顧新聞影片中那個根本都不會自理的小孩?

最後一排也不會?最後一排就一個位子嗎?人還能相互閃身,嬰兒車就硬梆梆的又坐個不能自理的小孩在上面,旁邊有人要下車怎麼下怎麼跨?車子又搖搖晃晃,一不小心重心不穩去壓到小孩,要怪誰?
要去坐最後一個位子,那不就要在前頭先叫最後那位子上的人先讓位先走出來,不然嬰兒車推進去人要怎麼出來?

一整個就是在製造麻煩,甚至根本在製造自己跟小孩的危險,這點不檢討,就只會去怪司機態度不好?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你表達你想表達的?你...(恕刪)



請大家先回到原點想一想,
為什麼接駁車禁止嬰兒車在尖峰時間上車?

一切都是安全問題,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問題,
跟你是不是孕婦沒什麼關係好不好?
還是孕婦就可以不顧他人的公共安全了?

尤其當發生車禍或緊急事故時,會影響疏散,影響他人進出。
有人為了閃你的嬰兒車跌倒受傷了誰要負責啊?
都寫得這麼清楚了,還在只為自身利益,罔顧他人性命安全,
------------------------------------
由於接駁車空間狹小,以往常有乘客攜帶大型物件搭乘,佔用座位及走道,影響其他乘客乘車權益,因此本所已公告大型物件、危險品、易燃物不得攜帶上車,以免影響安全及造成上下車之不便;
------------------------------------

竟然還有人說這是我們不如歐美的地方,這更好笑了!
我親眼在加拿大看公車司機,因為影響走道淨空,不准嬰兒車上車的,
還是大型公車喔。
只因為 It's not safe. You are blocking the aisle.

請不要為了短暫的自身利益與自私,影響了他人的安全與不便,謝謝。
danny1943 wrote:
公車就算在怎麼小還是擠的下一名孕婦與小孩+推車,真正的問題是出在社會怎麼去看待孕婦與小孩所造成的影響....(恕刪)

公車就算在怎麼小還是擠的下一名孕婦與小孩+推車...?

廢話,再10個都擠得進去,問題是~安全呢?


社會怎麼去看待?
孕婦不是懷了孕就變智障,除非她原本就是個不愛動腦,不會去事先想好該怎麼做的人,只會直覺的利用自己的“優勢”要去叫別人去如何對待她!
我相信這種人,社會不會認同她是所謂的弱勢!

stevenlake wrote:
請大家先想想,為什麼...(恕刪)

沒錯!

其實這一整個我前面就說過根本就是她輕重不分,把搭車的小錢看的比安全重要,硬要去擠那種小巴士,只因為它免費!

要擠當然能擠,問題就是要回歸到最源頭的安全去作檢視!
我相信光是那娃娃車要上下車,那小孩可能就很害怕了,而她也一定要在那邊搬得手忙腳亂的,因為那小孩根本還不會自理!
管妹...是誰啊?
生活真辛苦,為了生存,孕婦,小孩,司機,承辦人及大家都加油.
我住永和
我家有二個小孩
說實話,司機先生的態度的確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不過不論尖峰或是離峰,把走道堵住的確是不安全的行為
走道54cm,我量我家簡易推車約45cm,的確會擋到其他人上下車
也容易在緊急情況下危及他人與自身安全

別爲了省錢,置二個小孩安危於不顧


個人算身體健康的青年
有一次我也是約1700從頂溪想坐接駁車到福和橋
一上車看到車上擁擠的程度
我就下車用走的了
好多鮮明的藍

巧巧兒 wrote:
好無聊,
想表達啥?...(恕刪)


好無聊!! 是要表達你家很有錢嗎?

看了你的回覆就只有理盲而已
要不要乾脆立法以後孕婦要上車全車都滾下車? 只專門載一個人就好?
規定就是規定, 通融還被申訴真的是雖到一個極點
這小小的公務員還真倒楣, 我看以後也不要通融了, 按照規定來做事, 不准就是不准
這孕婦也是離譜, 可以從永和跑到內湖去打針, 也不願意提早出發或者花15塊錢乘坐大型的公車

T.B wrote:
很明顯你不知道永和的...(恕刪)

...老公你...!!把我趕上床跟兒子睡自己又跑來戰...


minimix wrote:
如果生了小 baby想省點錢
請到各地衛生所 打疫苗

這個我在第11頁就講過了,只是很明顯被無視哈哈哈...
在FB上講還會被其他媽媽說不應該分享這些資訊應該只要負責摸頭拍拍一起譴責就好...

我想大紅荳先生應該就是這種會放任自己的妻子懷孕還帶著孩子做這些危險行為的爸爸。
才會一直回文把孕婦帶著有孩子的推車上下尖峰時間的擁擠接駁車這件事合理化。
這種爸爸把自身保護妻小的責任推給社會買單的心態可不可議就不說了,有眼睛的都會看。

從新聞上看來那位莊小姐應該也懷孕五六個月跑不掉了,在懷孕的中末期對身體的負擔很大。
希望她不要再做這樣的事了,不然真的出了事又是這些贊成她上車的人可以為她跟孩子負責的嗎?
還是又要譴責公車司機為什麼一開始要讓她上車?

一開始就發生了許多錯誤導致最後的結果,
但同意她上車的人只看到結果卻不對事情發生的經過作檢討。
要說那是她個人選擇的自由,那為什麼是要全民幫她買單她個人選擇的道理在哪裡?
設計,就是更貼心。

T.B wrote:
...老公你...!...(恕刪)



妳這篇應該也會被無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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