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庭的水電費,夏天可能再多一點, 冬天少點
一個月平均差不多算你3000好了
妳太太一個月能存下至少2萬
而你在所有家庭開銷扣完後就沒了.
我認為你應該開誠佈公跟你太太談.
把所有開銷跟餘款列出來.
家庭是共有, 她也不是沒工作, 你也在工作
至少要共同付出.
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每人每月可自行運用金額平均分配
兩人月薪總和-家庭固定開銷=餘額
(餘額-每月固定存款)/2=每人零用金
你賺的比你太太至少多三倍
但每月跟你太太拿一樣的零用金,
這應該不過份
再來, 就算離婚後, 兩人婚後財產是要平均分配的
列如: 房子在你名下, 你太太依然能主張分配產權
Zood Reenk wrote:
你娶了個自私老婆,她賺的竟然只繳水電費,其他留著自己用,還編了個藉口說預防丈夫外遇不理她的生活,那她就不會外遇私奔嗎?
如果不幸離婚,夫妻婚後共有財產分割也是一人一半
法律已經對雙方有基本保障,再用這理由就有點沒意思
我們之前剛起步收入普通時
固定每人每月出兩萬支付一般家庭雜支,小孩大了開銷增加所以後來增加到3萬
其它開銷也都是協調雙方各自出多少
老婆公教人員,死薪水,現在自己收入比老婆多不少
所以包含臨時的大筆支出,像買車,房屋修繕或是私校註冊費都是我付
當然包還是首飾啥的例行進貢,甚至老婆的車,當然還是我這個長工兼舔狗的事
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但夫妻正常還是要同心
只想對方付出而自己不付出,這路沒辦法走得長遠
另外,樓主住高雄,百萬年薪還不夠用有些不對勁
這個是否應該開始學著記帳,檢討看看是否有哪些地方花太多了
我家住台北市,兩個小孩國高中,兩台車,兩台機車,該玩得沒少玩
平均年花費總計也差不多這樣(不過我們現在沒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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