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灶頭無女人 wrote:已結婚與公婆同住,目...(恕刪) 要求寫字漂亮是一種固化傳統的觀念 殊不知現在成人出社會工作中寫最多的字 就是自己簽的名字 而簽自己名字很少有人簽的很工整 反而越是潦草越是有個性 剩下的幾乎全被電腦打字取代了吧!總之 簡單的說 字看得懂就行,唯一要求寫的工整的數字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