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到買房後第三年,在經濟壓力下都決定不生小孩。
2.買房後第五年,經濟壓力還是很大,幾乎所有可支配所得都付房貸,但太太也32了,面臨最後決定點,再來就高齡產婦,但我的心境有點改變,想要有一個小孩,跟太太幾次討論後,決定生一胎,第一胎給父母帶白天,保母費16000,年終照給,太太產假後回去上班。
3.老大快1歲時,面臨你的問題,要不要第二胎,我的心境是想要,太太也不反對,就決定生,財務先規劃,太太產後留停二年,小孩改自己帶省下保母費,把房子轉貸增貸以增加備用金200萬。
很高興一切照計劃,小孩帶財也沒動到備用金。現在經濟壓力大幅下降,生活品質提升。
其實老二1歲時,我是還想第三胎,只是想到又要再來一次沒日沒夜的顧小孩就退縮了。
建議:錢再賺就有,但小孩現在不生,未來一定沒有。
錢可以一天賺1千萬,但小孩就算現在生了,也還是要一天一天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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