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支持連署,簡單說明一下,政府把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分成兩項,規定你選了育兒津貼就不可以請托育補助,選了育兒津貼就不能請托育補助,問題是多少是雙薪家庭送幼兒去托嬰中心,下班後接小孩自已顧,這樣不算育兒?不可以請領育兒津貼(因為請了托育補助)然後告訴妳這是最佳利益(因為6000>2500),哈哈那請問8500(2500+6000)>6000不是更佳?政策上真的很奇怪,托育難道是托24小時,365天嗎?https://join.gov.tw/idea/detail/bce1499d-900d-4c9b-af98-76294c6e57c8#_=_
我是覺得 既使領留停津貼也要可以領育兒補助如果有人想多領 而多生幾個 不就是本來的立意嗎?不懂限制的理由為何有留停可領 代表 之前有工作你沒法領留停 代表 之前沒在工作好像沒啥相衝突吧況且 不是要鼓勵 多生嗎 感覺減下來 也沒差多少感覺又在講幹話生兩個以上 最需要用到車汽車牌照 與 燃料稅 是否可 考慮 減免這才有感還有孕婦產檢 基本 費用減免 也是可行的啊每次看到這種補助 都是看的到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