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團主 wrote:
很想請愛曼達補充所...(恕刪)
臺北市育兒津貼規定
經濟的部分: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申報申請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本款情事,亦同。
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300BC6C318BB8AD&sms=89C169762A0EA4AC&s=731665FF417F1C5F
其他政策與規定
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300BC6C318BB8AD&sms=89C169762A0EA4AC&s=731665FF417F1C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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