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建議經濟各自獨立啦
我家是各管各的, 各自不知道對方口袋多少錢
(直到每年5月報稅才會知道收入)
家庭基礎支出(水電網路瓦斯管理費學費保險) 都由我支出
一起外出吃飯大多是老婆付帳, 家裡車子的燃料稅跟暑假夏令營她出
紅白包也都各自支出(親友也一樣, 誰的親友誰支出)
各自管理問題比較不會複雜化
先謝謝各位來發表,有一些疑問我一起回答,
(1)娘家的房貸是婚前先生就知道的,因為心疼母親年紀大了,不希望她還要為了房貸去工作,
所以我來繳(幾千塊,南部的房子),從來沒有想過房子以後是否給我的問題。
(2)給婆婆5000的補貼是我先生規定的,先生說因為他媽媽照顧小孩給一萬保母費,然後婆婆會煮給小孩吃,
還有我們跟公婆住一起會用水電,所以規定我給5000(之前是3000),
平日其他小孩花費,奶粉尿布衣服,假日跟先生一起出去吃喝也由我出。
(3)其實一個月前先生針對我未存款的問題有提出簽字,但我們都要小孩,不願意共同監護,後來我閃過小孩不能沒有完整的家的念頭,
所以妥協他要求我的事情(存2萬在共同戶頭及給他媽媽5000,之前是給3000)但是這一個月來,我觀察他的態度,漸漸心灰意冷。
(4)來01發問是因為想聽聽大家的想法,也確定自己的想法是不是還有沒顧慮到可以經營下去的點?
(5)先生不是射手座^^
(6)現在因為先生的規定就是存錢,還說我有額外收入全部要入戶頭,所以我要自我進修先生不准,並不是為了人生夢想而不要小孩;
如果先生可以溝通,不要如此自私,自我進修與同時保有完整的家是不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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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之前的我不會理財,但是也未花過先生的錢,甚至過年回南部娘家,高鐵費用都是我出的,
但是現在的我想法已經不同,面對他如此不合理的掌控,我確實已經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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