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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稚園或托兒所新住民的優先權很不公平!!

建議您可以直接去縣市教育局抗議,或者找議員(今年要選舉了,會比較有效)
當然,這還是要到明年才有辦法施行(因今年簡章已經公布了)

追根究柢,
公立幼兒園應該廣設,至少應該達到公私各半的比例


ps.
其實您也別把公幼想得太好
公幼在費用.伙食.師資方面的確有其優勢,但若論接送時間與臨時放假的部分就比較麻煩了

我家小孩念的這一年,
就遇到二次老師來電臨時通知班上有腸病毒兒童2名,請家長"立刻表明"是要上學還是停課
(以前是強制停課,因家長抗議改成由家長意見表決,過半就立即停課,沒過半就還是到校)

過半決停課,"馬上"停課7天,叫家長帶回(沒後援的家長真的...)
過半決不停課,等於送小孩去學校"賭"風險(說難聽點,就是把小孩往高感染風險的疫區送)

因為我家還有老二,不敢賭感染風險(通常老大傳給老二的話,老二的症狀會更嚴重)
所以不管學校是否有停課,我都直接請7天在家(連班上只有一個腸病毒案例也請假在家觀察)

還有放學後的課輔
不是每間學校的課輔都可以到6點或7點,有的是5點或是5點半,有的甚至沒開成
我朋友的小孩學校就沒開成,結果小孩4點半一個人揹著書包窩在教室門口(教室已鎖起來了)
結果他就給他孩子轉去念私幼了(可以到7點)


更別提寒暑假的留園了
每年準時放,連課輔都是半天(上午8-12),中午沒供餐,家長自行帶回
寒假放一個月,課輔10天(周一到五上午)/暑假放二個月,課輔20天(周一到五上午)
結果也都沒開成,大家不是自己帶就是給長輩帶不然就送去短期安親班/保母短托
沒錯
有時候看到領有中低收入補助的
假日說去吃王品牛排
就不知道該說什麼
van_movan33 wrote:
台灣人再不生,以後就...(恕刪)


錯了,中國才是外配的最大來源國,而且比例達百分之66.91%是越配的3.5倍



原屬國籍 人數 構成比
中國 297,237 66.91%
越南 84,246 18.97%
印尼 26,980 6.07%
泰國 7,970 1.79%
菲律賓 6,888 1.55%
柬埔寨 4,306 0.97%
日本 3,270 0.74%
南韓 1,037 0.23%
其他國家 12,282 2.76%
總計 444,216 100.00%
剛剛打電話去公立幼兒園老師確認過

關於新北市的新住民學費減半補助是有,但僅限"寒暑假期間的留園",每生每月最高補助1750元
而且還要寒暑留園有開成才有,至於學期間課後留園沒有減免,學費也沒有減免
別的地方我不知道

去年台中公立幼稚園外籍(含中國籍)子女是可以免抽籤進入公幼

公幼一個月大約三千元吧

私幼一個月大約一萬多的學費,另需繳交註冊費

台灣本地子女的順位是排在外籍子女之後的

我想開欄的說法大致與事實符合

zzzchen wrote:
新住民的就讀名額已有...我覺得反而應該針對中低收入戶來審核(台灣很多地下經濟的...都是"無收入")
(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中肯、實在,現在很多攤販或開店的根本不用繳稅,何來的收入證明,所以就當然爾變成「低收入戶」的一份子。而政府也沒積極審查,都是從財稅資料中心的資料再判讀,
這些才真的要檢討。


老實說,我也覺得不合理,,但能怎樣,,算了吧,,我只是小蝦米,,目前不吃飽,,但也還不到餓死,,國家對我們如何,

冷暖自知




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103學年度

六、 優先入園資格:除依法令規定應安置之幼兒優先入園外,依所招收之幼兒年齡編班屬性及下列順位辦理,同順位超額時以順位內所列順序依次抽籤決定之。
(一) 第一順位(幼兒需具備以下資格,僅父母具資格者不列入優先入園資格。)
1. 低收入戶子女:指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2. 中低收入戶子女:指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3. 身心障礙: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 原住民:指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規定,經認定具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指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指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之子女。
(二) 第二順位
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指符合法定輕度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之子女。
(三) 第三順位
1. 雙(多)胞胎或子女數3名以上家庭幼兒,且家戶年所得低於80萬元以下者;惟子女數4名以上家庭幼兒,其家戶年所得以低於110萬元以下計。
2. 單親家庭幼兒,且家戶年所得低於30萬元以下者。
3. 隔代教養之幼兒:父母死亡或因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由直系血親尊親屬照養,且領有證明者。
(四) 第四順位
父或母一方為外國籍之幼兒(包括大陸配偶),且家戶年所得低於30萬元以下者。
(五) 第五順位
其他經新竹市政府(下稱市府)認定為符合優先入學資格並經市府轉介者。
(六) 第六順位
本園教職員工之子女。


希望小太陽 wrote:
低收入戶我很贊成有優...(恕刪)
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台灣小小地方,很多不公平!

台北市每童每月2,500元之育兒津貼,可領到他5歲。
新竹人,加油~!!
打電話/寫信給新竹縣市教育局表達不滿,要求應該有限額!
我住在新北市
政府都只會要我們多生
但是卻沒有廣設公立幼兒園
提供平價的托育服務
這樣叫人家怎麼敢多生?

光打廣告跟徵文是一點用都沒有的
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富爸爸

另外
台灣才這麼大
各種福利措施就分好幾級
新北市民的福利實在是不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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