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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育嬰津貼疑問(急問)2500育兒津貼

tony0223 wrote:
公司成立了新部門,但只有他一人(還是部門經理,合法規、無異動)
新部門與原部門從事一樣的業務性質
但您覺得某甲能達成原部門的業績嗎?
如果不行,接下來會是什麼光景?...(恕刪)


如果老闆不怕讓客戶知道
那我又為何要幫公司保持形象
繼續跑同樣的業務 順便留下紀錄
到時再來談如何好聚好散
我看我還是星期一 在去把2500津貼取消調好了

我老婆的公司很有規模的所以可以安心的請~
若您非台北市籍(且公司工作穩定者)

建議可先辦理育兒津貼領完0-2歲足

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條件為子女滿3歲前皆可申請)

這樣才不會衝突到少領了6各月的育兒津貼..
板大可以先送,過不過再說,反正就多幾張A4紙而已,如果板大老婆跟公司HR不錯的話更要送...

若是要問規定的話
板大的老婆"有可能"無法請育嬰津貼
因為必須要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向公司申請)後才能申請育嬰津貼(向勞保局申請)
而育嬰留職停薪標準中有一項為"配偶需就業"(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及二十二條)
所以板大的老公無工作所以老婆是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
除非老公可以提出"正當理由"或 ""在職證明""
這張在職證明是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要用的,所以...


內政部的2500,不能跟勞保局的留職停薪育嬰津貼及保姆的3000同時請領,只要父母雙方都有參加就業保險就不能領
台北市的2500,才能跟勞保局的留職停薪育嬰津貼及保姆的3000同時請領,

咩LTK咩 wrote:
板大可以先送,過不過...(恕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條件:
保險人於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且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皆可請領。
所以即使老公您沒有工作..老婆依舊可向公司及勞保局申請育嬰假及育嬰津貼...

angenla wrote: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恕刪)


恩恩,沒錯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但是後面還有一條限制條文唷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二條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
由者,不在此限。
性別工作平等法

向公司提出申請時所需資料如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職務。
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
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
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六、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所以依條文育嬰留職停薪是無法請的,所以更沒法向勞保局申請育兒津貼
但是只要育嬰留職停薪公司給過,那向勞保局申請育嬰津貼就不會有太大問題
公司給不給過,是公司內部的事...
這段話,點到就好,聰明的爸媽們自行消化唷


我正好是公司內處理這些事的人
通常遇到同事另一半沒上班還要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幾乎都是有迫切需求的
雖然在家不用上班還能領六成薪,但是家庭收入瞬間少了四成,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呢!
所以做出這個決定的同事我都會盡量協助他們"補齊"文件送審
但是這邊要注意的一點是"六成薪"是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六成
像是業務或是像之前一些科技廠是用獎金算薪水的,那六成薪可能一個月不到一萬五唷!!
你有疑問直接問鄉公所不就好了
我育嬰留職津貼剛好申請到7月底完...從8月開始申請育兒津貼+失業補助 不過你這個問題我明年初也會遇到...明天來問問縣政府好了
jocky4243 wrote:
育兒津貼:2500/...(恕刪)
以小孩為基準,倘若小孩已申請育兒津貼的補助,就無法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水汪汪*@ wrote:
你有疑問直接問鄉公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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