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所不知,保母合約上當然不會有啥資不資遣費的問題,我之前和前任保母的合約也沒註明解約要給離職金,只要一個月前通知即可。但前任保母就是跟版大的保母一樣,要"年終獎金"。後來我去問另一個保母(也是保母協會媒介的),她告訴我是台北市保母協會裡的組長教的,說這樣才是對的!我聽了都快昏倒了~~~怎麼協會會教這個給保母呀!後來我找保母就換別的保母組織去媒合了,新保母就沒這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