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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內幕...這樣的保母和基金會...文長 不要沉


xavierdada wrote:
不會是XX如的吧??...(恕刪)


我這一胎也有請他們家的到府保母,我只能說產婦如果真的想休息。
除非請來的到府月子保母手腳超級俐落,否則真的很難...。
她在廚房忙著做我的月子餐時我根本不敢把孩子給她,
都是我在顧孩子直到她做完餐...當然我也別想休息了=_=
設計,就是更貼心。
真的太可怕了,保母素質這麼差...天啊...原po媽媽加油!

推+

不要太多個人感情敘述,看不懂
ce419529 wrote:
隔了四年,我有了第二...(恕刪)

彭婉如基金會的月子管家我老婆去年也請了一次。
簽約時很難分辨月子管家好壞,當時只能相信基金會。
當初也說好如果有想吃的菜單可以前一天先講。
但是每次她都回答冰箱沒有魚、沒有肉,反正你想吃的都剛好沒有。
過了一個星期,我跟岳母聊天才發現其實岳父岳母準備很多食材。
她還當場從冰箱拿出好幾條魚 = =。
再加上月子管家習慣煮一鍋湯頭,然後一個星期的菜就一直重複用那個湯頭,連一些蔥蒜之類的爆香也都炒一個星期量放在廚房(沒有冰冰箱)
實在有臭酸的嫌疑,所以後來就跟基金會協調換人。

其實,我們也沒有對管家有很高的要求,只要乾淨衛生就好了。
她煮產婦月子餐,然後有青菜的話多炒一點,有肉的話炒大份一點就好。
並不需要特別準備其他人的餐點。
另外要幫忙維持月子的房間的清潔,以及幫嬰兒洗澡就好。
第二個月子管家,就非常讓人滿意。
也跟我老婆成為好朋友。

後來親戚朋友要坐月子,也都爭相請我們第二個管家。
所以,彭婉如基金會的月子管家,要看運氣。
如果不滿意,不要委屈自己,一定要馬上換。

另外也可以先打聽一下哪一位的口碑比較好。
避免踩到地雷
zzzchen wrote:
家裡沒有準備嬰兒床嗎...(恕刪)
才21天,說"翻身"是真的有點不可思議


題外話,
21天翻身的確有難度,不過babyhome上神童不少,
搜尋一下,例如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bid=6&sID=3134562&r=4&page=1
3樓 mawmaw 說的
「還沒滿月就從趴翻身翻成仰」

(這難度應該比仰翻成趴難多了吧)
1.月子中心太晚訂....失敗.
1.私人感情敘述大多....看不到重點.
2.老大四歲多了.....妳照顧不來還要"溝通"請月子保母幫他洗澡?有註明在合約內嗎?如何計費?
3.快於追訴期內去提告....去法院說請楚.
4.孩子受傷...法院一般不會一面倒的判決,家長也有一定責任,最好要有心理準備!
5.錯/別字可以請您修正一下嗎?
幫忙頂~~ 水果日報有爆料專線!

ce419529 wrote:
主題: 爆內幕...這樣的保母和基金會...文長 不要沉

隔了四年,我有了第二個女兒,第一胎是在國外生產,當時也是找到府保母坐月子,這一胎想說已經不會再生,要把月子做好,左想右想,應該要去月子中心,這樣老大也比較不會有問題,但是,晚了一步,心目中的月子中心通通都已經是呈候補狀態,因此,在BBH看了許多有經驗媽媽的建議,最後終於下定決心給口碑佳、又有規模的基金會幫我找月子保母,就這樣在四、五個月的等待,終於,安排我跟這位保母見面了,也順利簽了約,此刻也放下心中的大石,可以安心待產。

意外總是在你完全無法料想到的時候發生,女兒出生的第21天,當時保母在開放式的廚房準備食物,我則和大女兒在房間,突然……..一聲巨響,當我聽到那個聲音的下一秒就是我小女兒傳來悽慘的哭聲,這時我飛快的衝出去客廳一看,怎麼會?怎麼會是我女兒掉到地上????

接下來是一連串的急診、復診、觀察(醫生交代要返家觀察兩週),想到當天女兒被護士和爸爸抓著在他頭部掃了20分鐘的超音波,那個哭聲…..讓我們都掉下眼淚了,小小的身軀就要接受有輻射的X光片等等的檢查,目前女兒都安然無恙,只剩當時在頭上撞出的包包,但伴隨著是另一種無行的擔憂,後遺症….當時女兒是頭著地,腳還倒掛在沙發邊上,那樣的力道,我至今對於家裡任何發出的響聲,都會產生莫大的恐慌,即便知道是樓上地板掉東西的聲音,還是會聯想到那天的事情,我懷胎十個月,到這世上21天的小朋友,遇到這樣的意外,我們有說不出的痛。

還原當時的情況是,保母為了要能兼顧照顧小女兒,因此,把妹妹放在沙發上,就回頭去準備晚餐。

以下是保母的說詞:
1. 女兒送急診室時他是這麼對我的家人說:我不知道他怎麼掉下來的? 我有把妹妹放好,而且是放在沙發靠背旁。
2. 等到基金會的人到家裡一同了解當時情況時他說: 我有把他放好,我放在沙發的中段,是妹妹自己翻下沙發的。(因為,知道先前說的話不合邏輯,於是,改口了)
3. 保母說: 我當時在廚房,姐姐有時也會出來房間走動。(姐姐當時,甚至那段時間沒有出過我的房門,他言下之意是也許是我女兒動過妹妹,這一點是我最無法原諒他的部份(而且每次開口都要這麼說),居然,栽贓給一個四歲的孩子,無法為自己辯解的小孩子! 我告訴保母,這番話很擺明你在推卸責任,那也沒關係,你可以留給法官說去,不要在我們受害者父母面前,再次傷害我們。
4. 在保母回復我們的存證信函中強調”妹妹是翻身落地”。顯然,他想要表示他是最無辜的那個。
事發當天保母沒有對我們任何一個人說一個抱歉或是對不起的話,從急診室回到家裡,他居然沒等到我們安頓好,就急忙說要回家,這樣的態度讓我決定,必須要請他去警察局備案,未來有任何糾紛都有個憑據。

第二天,基金會來電慰問並了解事發過程,表明會協助處理,並且約了隔日要來家裡一趟,隔日保母到家裡的第一件事情甚麼都沒說,卻是默默的走去廚房將他遺留在我家的用品打包,留著我們和基金會的人在客廳談”他”的事情。

整個談話過程,9成的時間都是兩位基金會的人在作應對,他就不發一語,失魂落魄的坐在那,一樣一句道歉,都沒有,開口就是為自己做不合理的辯解,最後,基金會的人要離開我們家時,一位小姐才轉過身來,跟我提出想去房裡關心妹妹的要求,這時保母才跟著走進來,站在遠處,接著他們要離開時將準備好的水果禮盒以及兩盒蔴吉說請我們收下,由於,完全看不出保母有悔過之意,或是祈盼能得到我們的諒解,反而又是一連串自我保護的說詞,因此,我們將禮盒也都請出門,同時我們才知道原來那一盒水果是基金會的心意,那兩盒麻吉我想必然是他前幾天跟我請假去花蓮玩買回來的名產,其實,這一刻我們不會在乎這些東西,只希望我孩子能有最初的健康,只是,這些一舉一動看在眼裡,心理很寒,都到這個節骨眼了,還在強詞奪理?!

接著,大家都在默默的等待度過關鍵的兩週觀察期,兩週後,基金會的人打來,確定妹妹這兩周狀況都很好,放下心後,開始代表保母來跟我們談下一步如何處理這次的事件,講到最後就是要我接受保母願意以三萬多的”道義”賠償作和解,並且一再安撫我小孩沒事就好了,保母很有擔憂,也因此睡不好,非常願意負責任,不然他大可賴皮。(賴皮?!是這樣定義這件事情的嗎?台灣是有法的國家耶!)

我們不是詐騙集團,我不是要拿女兒的健康來作為談判的條件,我們是受害者家屬,我要你們”知道錯”、”錯在哪”、”是誰的錯”,你一個”專業”的保母,做出這麼不專業的行為導致這樣的意外,就應該拿出最大的悔過之意,而不是一再想為自己找理由減輕自己的罪刑,而基金會培訓出來的專業保母,也不過如此(我會補充)。

目前,我們雙方已經互相寫過一封存證信函,但尚未達成和解。因為負責任的態度和誠意之差

當時我發出去的存證信函也同時發給了內政部和基金會,內政部的相關單位已經有協助處理,但是!!!基金會一個人影都不見,信發出去到今天已經過了兩週,當時信誓旦旦說會協助的基金會,看來是不會出面了,在我看來,他們認為要談和解你們就去談吧!孩子不是我照顧而出事,我也從中調解,談不攏我也沒辦法!

關於這個基金會培訓出來的專業保母,未來都有可能到您家服務的專業人士,他們到底有多專業?!

事件一:
當時簽約時有告知晚餐要準備三份,結果,每天都是將我白天的”月子餐”要我家人一起跟著吃,且量永遠不夠,為了讓事情簡單化,我請其他家人自行在外面解決,只要準備我先生的就好了,幾天下來,他居然連煮了兩次兩大鍋的肉燥當主食,其他又是我的月子餐,真的很不用心。

事件二:
當時也都溝通好,老大要幫忙洗澡,結果我沒提,他也沒做,過了一個禮拜實在是因為晚上有一點忙不過來,才開口請他協助,這不是應該在你服務範圍內,主動要去做,而不是裝傻過去。

事件三:
保母在我做月子的約過了16天,我媽才發現在冷凍櫃滿滿的生化湯居然還排排站站在裡面,一包都沒喝到,我詢問保母時,他說: …….我以為你會自己煮來喝。(因為,我第一胎是在國外做月子,許多月子內的事情我都不是很清楚,每天也是喝不完的湯湯水水,壓根不知道沒喝到生化湯),這樣的回答,是誰能接受?! 而我還是好聲好氣的說,那就今天開始喝好了。

事件四:
由於我是37週生產,有一點提前,有些藥材沒備妥,於是,請保母開清單讓家人去購買,之後看到那些未用完的食材,根本是足夠三個產婦吃的量,真不知道他是以為我家中藥是免費的嗎?
補充:為了他好上手這些家務,出院後我訂了三天月子餐,讓他可以先進入狀況,做好雙方的溝通,才交給他月子餐的重責大任,誰知道,多餘的食材,和應付的備餐,有道理嗎?

事件五:
保母到職後一週跟我提出全家要去花蓮旅行的要求,事發就是那天他返回工作的第一天,會是因為玩的太累,工作少了份心思?我不知道?但是,之後我才知道,原來他們是可以請代班的,保母也沒告知,害我那四天過的好狼狽。

一直到意外發生以後,我才好好的思考這些點滴,這樣的保母,專業嗎?或者是說夠專業嗎? 有資格照顧這些新生命?這些產婦嗎? 一個月近四萬的費用,換來是這樣的風險。


試問…身為媽媽的你們,願意將你的寶貝交給這樣的保母,這樣的基金會嗎?!

在這件事情中,我想我們都應該要得到一些教訓,提醒著我們許多事情,這要付出的代價是甚麼?誰會給我們公道?我還不知道?但是,這一定要讓更多的人知道,這樣的心情就像每一件社會案件的受害者家屬一樣的心情,不希望再有下一個………

好誇張!
太誇張了!!!
就算保母真的不是故意,也應該要努力和解阿!! 怎麼是這樣漠不關己呢

ce419529 wrote:
隔了四年,我有了第二...(恕刪)


既然樓主已經是第二胎了,就應該知道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跌跌撞撞是難免的,甚至自己的成長過程也不都是這樣的過程嗎?只差在發生的時間點在哪個照顧的人身上,難道樓主的老大到現在一點受傷的沒有過嗎?當孩子在自己照顧的那段時間內發生意外,有這麼強勢地寄出存證信函給自己嗎??還是呼一呼孩子,看看沒事就好了?? "罪刑"?? 言之過重了吧! 專業??孩子就不會受傷???不可能吧!!

我認為,一件事情發生了,不是非得找個人來負責,不是非得要某個人付出昂貴的代價,特別是別人的過錯時,就是要對方跪地求饒不可。要是對方是蓄意的,這甚至要告到底,死也不要放過他;但以這件事來說,看來對方是不小心的,而非故意加害於樓主的孩子,而且孩子明明現在就沒有甚麼問題,何必苦苦相逼,三萬塊???老實說,就事論事,個人不覺得這一摔,值三萬塊,就算上法院,也不會判到那麼多。對方沒有誠意嗎??三萬塊可是對方要白作工多久才賺得回來??老實說,如果是我,我收不下去!

相信樓主的孩子目前開開心心地玩著,或是一付沒事樣地睡著。偏偏父母親死也不放手!!在為孩子爭口氣嗎??他明明現在就沒事了,爭啥??還是為自己爭口氣??因為"自己"的孩子受傷!!嚥不下這口氣~~

一個摔,搞這麼大???對方罪該萬死???三萬塊不夠???保母即便用愛心呼一呼孩子,樓主會寬心嗎??還是要保母跪下道歉??還是要保母一樣從很高的地方跳下??要不要直接很明白地寫出樓主要怎樣的條件才願意放手,不然對方怎麼做樓主都不會滿意的!

我只能說,台灣是個有法治的國家嗎??不曉得,但很顯然地,台灣已經快要變成一個沒有人情的國家了....

寬恕...恐怕才是平息這件事的唯一一條路,所以能不能讓這件事過去,重點不在對方,還是在樓主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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