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有太多非專業,憑自已的感覺來回答,
包括我也非專業,但在我印象中,公司不能單方面更改你的工作內容,
例如你本來是應徵打電腦的,公司就不能突然叫你去開挖土機,
所以可能還是有違法。
萬一假使如果公司沒有違法,或是有違法但申述管道不順暢,
那我有一個朋友的朋友建議你,
採取你不仁我不義的作法,
一、收集公司使用非正版軟體的證據
二、收集公司未按規定給付加班費的證據
反正規定多如牛毛,公司總有不合規定的地方,
收集齊全之後和公司談判。
沒錯,這些作法不足以搞倒一間公司,
但足以讓公司雞飛狗跳,
特別是非正版軟體,隨便一種軟體就能讓公司賠上幾十萬。
再不然就是擺爛大法,
別人做一天的事情你要做三天,五點要交的東西你就七點交,
做什麼錯什麼,辦什麼砸什麼,
以上幾點說來容易做來難,就算是擺爛,
也沒有多少人能夠在別人的目光下故意擺爛,
但沒有人說革命是件容易的事情
david92 wrote:
我建議樓主還是去勞工...(恕刪)
大大不要亂教啦...
工作該做好就做好!
擺爛對自己未來沒好處,台灣不大!業界更小!
好一點的工作,公司都會探聽一下的!
至於你說的電腦軟體或什麼的,通常會讓你有育嬰假的公司都算正派,要捅也不容易!
不讓你放,要搞你的,通常也不怕你去捅"它"
保護自己,好聚好散比較重要!
勞工局我去問過了,就如我前面的回答,一般來說就是恢復工作權!
你說本來是行政人員,改叫你開怪手,說實在公司膽子也要很大^^怪手一台很貴的^^
用壞了是要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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