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31 wrote:你媽媽的理財方式.....(恕刪) 他不可能和我換房間當初哥哥要結婚的時候 我媽媽還和他換房間後來嫂嫂住進我家 可能睡不習慣那房間 於是又交換回去這不是差別待遇嗎??我當初和我媽講了好幾年了 到現在連個毛也沒有所以才有去台中的打算因為朋友在那當工程師 他說他能幫我說進去的機會很大
危機就是轉機~雖然日子看起來過的不是很如意!但是至少讓你知道靠自己是多麼辛苦的一件事~上一代的恩怨就留給上一代吧!畢竟在你有能力賺錢之前!也是有養育之恩~如果你能拋開一切到新的環境.從新開始~那也算是好事一件!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因為親情而無法離開家裡自己獨立過活~(我就是)過去已經過去~好好把握接下來的人生挑戰!埋怨只是徒增人生的鬱悶而已~
建議您為自己未來打拼吧!!其他的暫時不要再想,畢竟媽媽有她的生活,她要怎麼生活也不關你的事情,但每個月的孝親是一定要的,多寡看你自己,至少3仟如果台中的工作不錯就去台中,好好的省錢,買自己的房子...然後五子登科~你家裡的資源不多, 所以自己要好好努力!!
拋棄繼承先去辦一辦免得到時候你媽媽破產房子被扣押拍賣還不出來從子女財產扣薪然後搬到台中吧你說一個月有五萬那夠你用了錢存一存有空還是要回家回家技的給媽媽生活費就當住宿費跟敬老費了你媽媽選擇他要的生活你長大了,也可以選擇你要的生活
母親還在,不可能辦理拋棄或是限定繼承的(因為發生要件:"死亡"還沒成立)建議你,就搬出去吧先把自己的學貸還清,白手起家也不錯至少,目前母親還能自理生活不需跟你要錢但記得日後若有能力,還是給個3.5000的孝親費吧~(按板主所述,母親可能不善理財,你可以另開一專戶先把錢存起來備用,等母親有需要時再拿出來)建議大家,多使用"限定繼承"繼承多少財產就負擔多少債務,當負債大於財產時就不用承擔負債,"一人申請,所有繼承人都成立"才不會發生有哪個繼承人忘記放棄繼承,結果背負所有債務的狀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