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用+1為產品把關本應廠商應負的責任阿!!使用了"便宜"用而不該用的東西(這不是"過期起雲劑"耶,而是"塑化劑"!!),而且怎麼可能不知情(成本跟製程差那多)..事情爆發時還"改配方"送驗來表明清白??還怪別人損害其商譽.........無顏阿
因為他們是大財團,富可敵國,有堅強無比的律師團,即便他們的產品驗出有塑化劑,他們還是可以全身而退,還可咬人,明明是自己品管不良,硬把自己塑造成是受害者,一個食品大國,生產出來的是吃進"人體"裡,他們竟可以如此草草了事,事不關己,那跟對岸的黑心食品有何兩樣,而我們的政府的監督在那裡?還是只管選舉~賀嗯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