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801 wrote:
去跟101講阿......(恕刪)
你講這個真的不是很道德,感覺一點都不體諒,
樓主只是上來述說以後有去101的人,要注意而已,好像也沒錯吧。

MissX wrote:
去跟101講阿......不然去跟警察局講阿 在不然就跟政府投訴阿........
在這PO是想得到大家認可!? 還是只是說說而已!?
那是少數人才會用到的 難道要有一個BAR台!?
就像一個停車場 殘障車位 只有手指頭數的出來的
難道也要該 怎麼殘障車位那麼少!?
拜託...........要懂得知足..........有就不錯了還挑..........
還不是政府規定要設!!!不然哪一家公司願意設置!? 根本浪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