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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祝你好孕育嬰津貼正式申請官方網站

基本上照他的遊戲規則去玩一定可以領的到錢
只要你小孩5歲以下且夫妻兩人同時居住在台北市就一定可以領的到錢(有錢人不算)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sprzzz200 wrote:
剛已問過,夫妻倆人必...(恕刪)

我們一家三口的戶籍都在台北市, 我家跟娘家也都在台北市所以不擔心,
只是現在實際上比較常待在桃園, 所以對於他們要怎麼查比較擔心...
不過還是先申請再說吧, 跟家裡人先講好就好... XD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nick1702001 wrote:
設籍台北市=>...(恕刪)


兩人設籍台北市需滿一年以上


我也在想她們要怎麼查我到底有沒有實際住台北市?
請問有人用"實際照顧者"的身分申請嗎?
我老公沒有在台北居住滿一年,
但是小孩的外公外婆有符合資格,
用這個名義申請要注意甚麼呢?

iisguagua wrote:
我們一家三口的戶籍都...(恕刪)


不要氣餒,還有2萬可以領,
只要父或母其中一人戶籍在台北市就可以申請喔~~



助妳好孕】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口政策科
發布日期:2010-09-30

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市民生育,感謝並慰勞新生兒母親生育之辛勞,特訂定本要點。
二、符合下列規定,於民國100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新生兒之母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一)新生兒之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一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二)新生兒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政所)完成出生登記。
新生兒之母死亡、行方不明或受監護宣告,得由新生兒之父或實際扶養人提出申請。
第一項第一款設籍時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三、申請生育獎勵金,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持申請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至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前項申請得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
四、經審核符合第二點申請資格者,每一新生兒發放生育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
五、戶政所於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發現有符合第二點申請資格者,應告知其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六、申請人經查不符合本要點所訂申請資格,或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領取生育獎勵金,應返還生育獎勵金。
七、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府民政局編列年度預算委託戶政所辦理。
八、本要點之申請書格式,由本府民政局定之。

呵呵, 這個應該是領不到了, 老婆說她要中四次大樂透頭獎才會考慮再生一胎...
sprzzz200 wrote:
不要氣餒,還有2萬可以領...(恕刪)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恰巧我們家最近剛添了新成員,現在兩個小孩子一個月可以領5000元,不無小補,給政府浪費用,不如我們幫忙花一 些

今天打電話詢問區公所,剛好辦理此業務的人員去上課,另外一區也是,我看他們應該是上祝你好孕的教育課程

以免明年一開辦很混亂,我也有質疑怎麼去實際查看是否有實際居住的情形,其他人員表示應該是抽查吧...

反正跟家裡人說好...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除非是搬戶口要領且跟實際居住的人沒什麼密切的關係,總不可能晚上來拜訪...
就算來了...就說還沒回來或出差..或....這是我想得

下個禮拜再問...應該比較確定了




sprzzz200 wrote:
而且更糟是,土城市連一千都沒有,真爛


不用太傷心,汐止也是甚麼碗糕都沒有...

好希望新北市跟進
andyj wrote:
不用太傷心,汐止也是...(恕刪)

轉述朱立倫的政見文宣:
由於台北市最近開始實施每胎補助兩萬元的「祝你好孕」生育津貼,許多新北市的準媽媽們紛紛在朱立倫的官網上表達希望能比照台北市。朱立倫表示,新北市與台北市的財政收支狀況與人口規模並不相同,未來新北市將採取漸進式逐步拉近與台北市的差距,不可能立刻就比照祝妳好孕。

http://www.llchu.org.tw/politics/politics.asp?num=3&cate=

只能希望有更好的措施能來補助新北市的市民囉!!

今天到文山戶政事務所辦新生兒戶口
櫃台小姐給了一份DM
第二項第一點最重要~"~

(1)100年1月1日出生的新生兒,每胎補助2萬元
條件: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一年以上
[俺沒機會了,後續同志請努力....]

(2)5歲以下兒童,月領2500元育兒津貼 (100年1月1日起,採"申請制")
條件:
1.父母雙方(或法定代理人)及兒童"皆"設籍台北市並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
2.98年度父母雙方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家庭綜所稅109萬(含)以下)
99年度父母雙方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稅率(家庭綜所稅113萬(含)以下)
3.兒童未領政府其他補助或津貼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俺也沒機會了,後續同志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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