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父為嬰洗澡昏睡 溺斃骨肉
更新日期:2009/07/14 02:55 鐘武達/彰化報導
彰化市卅二歲林姓男子喝完半瓶高梁酒後,幫四個月大女兒洗澡時,卻醉得不醒人事,女嬰趴在澡盆溺斃仍渾然不知;驚醒後知闖大禍,自責地緊抱女嬰痛哭,且一度想尋短。林的酒測值達一點八三毫克,警方說,任何人都可能醉掛掉。
林姓男子與重病母親同住,失業三年多的他,生活像宅男,除了上網、也愛喝酒。去年透過網路認識小他十二歲的林姓女友,交往一年多,今年三月間生下愛的結晶後,兩人才結婚。
蓮蓬頭水直流 四個月小生命殞落
林男婚後依然失業,靠著妻子外出打工賺錢養家,他負責在家照顧女兒,萬萬沒想到,因為愛喝酒,竟終結女兒才短短四個月的生命。
警方調查,前天傍晚,林姓男獨自照顧小孩覺得無聊,又喝起酒來,喝完半瓶高梁酒之後,因為知道妻子加班趕不回家,想要幫女兒洗個澡,將女嬰放入放滿十九公分高水位的嬰兒浴盆之後,不久竟然醉得睡著。
兒叫不醒 阿嬤驚慌「撈」起孫女
林家臥病母親隨後準備洗澡時,赫然看到兒子睡在浴室叫不醒,小孫女則是臉部朝下趴在滿水位的澡盆中,蓮蓬頭的水還不斷流出。她驚慌地「撈」起女嬰抱回房間,打電話向彰化分局中正路派出所求救,邊設法搖醒兒子。
聽到母親歇斯底里呼喊,林男終於驚醒,衝到房間緊抱起女嬰,席地痛哭。警方趕到現場,林男還瞬間衝向廚房,員警研判可能他可能自責想尋短,馬上制止。
酒測值一.八三毫克 男子自責想死
救護車緊急將女嬰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但女嬰到院前就已無心跳、呼吸,醫師判定是呼吸衰竭致死。
目睹小孫女溺斃的阿嬤極為傷心,她告訴警方,兒子負責照顧女嬰,但二、三天就喝一次酒,有時還丟下女嬰就外出,對兒子無法諒解。
林妻則說,先生不喝酒時很正常,但酒後,有時連女兒在哭也不理。
林男在警局接受偵訊,雙眼已哭紅、一臉茫然,他坦承犯下大錯,懊悔不已,哭著說一定要戒酒。警方無法置信的是,他的酒測值高達一點八三毫克,因為這樣的酒測值,任何人都要醉倒,在爛醉如泥情況下為女嬰洗澡,難怪會出事。
==================================================================
自己帶還不是RIP.....
你看的起嗎???
當你為人父母之後,你再來說這一番言論吧!!!
出門被車撞死,怪自己,誰叫你要出門!!
吃到毒奶粉,怪自己,誰叫你要喝!!
被飆車族砍到殘廢躺在路邊,怪自己,誰叫你要夜遊!!
..........................
好像全世界的事情都可以怪自己耶!!!
小弟看輕您的高論了.....
忘了先備份....
autumnshe wrote:
不知現代人好像責任感愈來愈糟,生下來了以為給別人帶就好,別人就會好好幫你照顧。父母自己都不想帶了還會認為別人會想帶,會不會帶太天真了。現在發生不幸了才在那邊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我倒是認為父母最有責任。
既然要工作賺錢就不要生,生了就好好專心帶,又要賺錢又要顧小孩,只會兩頭空。錢要賺是沒有錯,如果因為生小孩會擔心被辭退話,那這種父母也不配當父母了,因為你已經認為工作比小孩重要了,那倒不如不要生好好專心上班。
最近在該版吵得沸沸揚揚的維維,其實不只責任都在托嬰中心,父母也是有其責任。
當父母得自己要有自知之明,當你將小孩交給別人照顧時你就是已經將小孩性命給別人了。
因為社會發展至今已不像農業社會一般
以前的人是用力氣用棍子在教養小孩但在這現今社會上已經不允許這樣作了
每一個人都有權選擇怎樣的生活方式
賺多一點錢有賺多一點錢的想法
少賺一點也有少賺一點的想法(就像留一個人與孩子一起成長一個賺錢)雖說不夠但小孩子總是在自己的身旁長大但這樣就不會發生意外了嗎
其實不然
樓主的想法可能要大家多用點心注意週遭或者身旁的事務吧
其實不管小孩子誰帶做父母的都要多用心一點以免意外的發生
有些事可能以前的社會新聞不夠發展所以訊息比較少一點而已說不一定以前的父母也有很多烏龍事件喔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