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89a wrote:
身為異性戀的我們,...(恕刪)
你都知道影響層面很大了.為什麼不能接受特別法?
特別法不就是讓他們有法律保障的結合或結婚.非要為了5%去動民法?
擺明就是硬要95%認同.同性戀是正常的性向之一.
您說的"平權".是"同性戀自己"認定只要是特別法.就是歧視行為.
那一堆特別法.我們歧視了多少族群!?
喜憨兒.亞斯柏格.身障人士.
我們有多少特別法是在保護他們.還是在歧視!?
都是同性戀自己在瞎掰的.再說一次目的就是硬要95%認同.同性戀是正常的性向之一.
qwert168 wrote:
我是異性戀.. 同...(恕刪)
iamgod99999 wrote:
顧左右言他的回答.你先說說.為何同性戀不接受特別法吧!?
特別法就是讓同性戀可以合法結婚.結合.保障的法規.
現在是同性戀認為"特別法"就是歧視.
那所有特別法保護的族群.我們的目的都是歧視麼?還是保障?
你前文都交代.都知道影響層面很大了.為什麼同性戀不能接受特別法?
請解釋為什麼特別法為何用在別的族群就是保護?
用在同性戀就是歧視?同性戀的邏輯是甚麼?
非要為了5%去動民法?擺明就是硬要95%認同.同性戀是正常的性向之一.
這叫平權還是"少數霸權"?
gemini89a wrote:
既然你誠心誠意發問...(恕刪)
gemini89a wrote:
不變的是,同志們還是少數族群。不能接受的還是不能接受,討厭的還是討厭,歧視的還是歧視。但至少在法律上,他們跟我們是平等的。
這是平權。
同志們還是會繼續受到這個社會的霸凌。因為修改得了法律,修改不了人心。
以上,還有哪邊不清楚的嗎?
gemini89a wrote:
既然你誠心誠意發問了,我就⋯⋯不厭其煩的回答你。XD
1. 為何同性戀特別法與其他少數族群特別法不同?我們反對的特別法是什麼?
因為特別法必須是架構在民法之上,才會是保障少數族群。
特別法條款包含不到的部分,會用民法來解釋。所以特別法像是額外的福利。可是這樣的前提是民法對所有多數族群與少數族群都一視同人時,在民法之上再架構出一個特別法才算。
如果特別法與民法是平行而且權利不相等,那麼就有歧視的疑慮,而不是保障了。
如果兩者權利完全一致,那麼有需要兩份完全一樣的法條嗎?還是我們可以先修民法,再立異性戀特別法來保障傳統的婚姻價值?為什麼異性戀不能接受特別法?
而且,特別法的草案都還不知道何時出爐耶,你就要支持一個自己還沒看過的法案喔?雖然你不懂法,但是你也應該能想像得出,立新的法會比修舊有的法技術門檻更高。如果對於目前修正的草案哪邊有疑慮,一條一條提出來討論,絕對比較簡單。
還是推動立專法的目的就只是想要技術性的拖延時間?這樣就是你心目中的正義嗎?
2. 為了少數族群修改民法,這樣對嗎?
你對法律有一個很大的誤解:法律不是保障多數人,而是保障「所有人」。
否則我們怎麼能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所以,法律必須要平等的看待不同的族群。只要是合法的公民,就該受到民法的保障。
3. 少數霸凌?
依照目前的草案來看,改了法條之後,對你目前的家庭沒有任何的影響,對你在家裡要怎麼教育你的下一代也沒有任何影響。
總是有人愛扯教育。首先,教育是依照教育基準法來施行,與民法無關;再來,你們擔心的情況在修民法之前就已經發生,也沒有什麼更多的啦;最後,家庭教育才是重點。管別人家閒事之前,先管好自己的孩子吧。可不要千錯萬錯都是隔壁老王的錯啊。
回到修民法後的改變。唯一的改變,就是同志們也能結婚了。
就算在教育改變之前,社會上還是很多同志。就算在修民法之前,同志們耶是能自由戀愛。唯一的改變,就是同志們有機會能定下來,擁有「忠誠的伴侶關係」。
不變的是,同志們還是少數族群。不能接受的還是不能接受,討厭的還是討厭,歧視的還是歧視。但至少在法律上,他們跟我們是平等的。
這是平權。
同志們還是會繼續受到這個社會的霸凌。因為修改得了法律,修改不了人心。
以上,還有哪邊不清楚的嗎?
gemini89a wrote:
https://youtu.be/HPGqEDG7HUw
從婚姻、家庭、宗教,與古今中外的歷史軌跡,來探討同性戀與同性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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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這件事歸結婚,其他問題我們今後還必須一一解決。
同性戀與我們有相同的婚姻權利之後,他們能生活在陽光下,歧視的問題將會攤在陽光下。
至於擔心同志家庭的孩子會被歧視⋯⋯嗯⋯⋯如果你真的是在意別人家小孩的幸福,請先教好你的小孩不要去歧視。否則,別人家的孩子怎麼被歧視,其實你也不是真的很在意,那麼你也是管好你家孩子就好,管別人家閒事幹嘛?至於我有沒有把握教好我家的孩子⋯⋯你是要替我養孩子膩?要替我養孩子還要我同意好嗎?簡單的說:我的家務事不足掛齒啦!
我也不是要硬幹速戰速決,我只是來一一反駁所有不合邏輯的言論。如同我之前所說,你要說我就是不能接受同志,我反而理解、無話可說。只要沒有犯法,我誓死捍衛你的自由;同樣的,你可以討厭同志在你眼前結婚,但是你也應該捍衛同志們結婚的自由。
每個人能有不同的意見、信仰,但是人人都必須要有相同的權利與保障。
這才是平權。
至於公投結果,如果違法憲法,還是沒有參考價值。而我國的憲法也是跟從普世價值,追求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
我們可以沒有交集,但是法律同樣要保障沒有交集的我們。
反正你也不是真的擔心同志們跟同志家庭,後續的議題你不用參與也沒關係。因為修改民法後並沒有影響到你該怎麼教養孩子。
反而真正該討論的是學校的性平教育。但是那就跟民法沒有關係了。
你也不用擔心你的孩子變成同志。你看看你自己,反對成這樣,你的孩子是敢變成同志膩?討厭同志的人那麼多,如果不是十分確定自己的性向,幹嘛挑一條荊棘路來走?
千錯萬錯,都是隔壁老王的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