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把小孩生下來啦,墮胎是要背業障的,不是這輩子有報應,就是下輩子有報應,請參考生命無限的道理1.孝親費兩萬暫時減少為5千(人命都養不起了,還孝親,但不是說孝親就不重要)2.女方或男方請育嬰假,請褓母要費用還不一定顧的好,不能請育嬰假就辭職,兩個小孩自己顧,錢再賺就有了,小孩是一輩子的3.房子租便宜一點的(我相信鶯歌租1萬的就很好了),車子賣掉(沒車子就不能生活了嗎),我們公司同仁生了兩個小孩,也沒車也沒房,每天坐公車上班,在台北租房子16500,在桃園上班,其實就是有沒有心而已,不要給自己太多藉口4.如果甚麼事情都要在乎雙方家人這個要幹嘛,那個要幹嘛,也太OP了,家是自己的,小孩也是自己的,不要預設家人能給你什麼幫忙,責任一定要自己扛下來,一方辭職顧小孩,這個家庭年收應該可以申請低收入戶了5.我相信你們夫妻一定有存款,只是想不想讓他見底而已,小孩生下來也許沒辦法給他很好的環境,但是想想看,如果你是肚子裡的小孩,你的父母正在想是否要把你生下來的時候,你的感受一定是不好的patina1023 wrote:我才剛懷孕五週,老...(恕刪)
建議1.真的生兩個比較好,不是為爸媽跟自己,是為了小孩本身,讓他們有個兄弟姊妹2.大的夠大了,有時也可以當個小幫手壓我跟我姐差7歲,她以前也是這樣照顧我3.請老公跟公婆商量孝親費減少,由他出面4.老公回家後一定要幫忙分擔家務或看小孩學業,你一定要先確認他是否願意5.你還是去上班,小的可以找保母或是不上班顧小孩,錢的事給他負責我覺得結婚了也搬出來住了有時考慮點不是爸媽及公婆能不能照顧而是自己能不能負擔能的話就咬了牙就撐下去吧,船到橋頭自然直若覺得經濟不能的話就放棄吧(可是不要到時吵架又搬這個事來講,雙方都不好受)另外個人建議不要日後出現挫折時就把公婆的偏心、當初結婚的聘金通通搬出來講這樣一定會搞得不愉快的
zzzchen wrote:我建議你好好跟老公討論 1.夫妻最好先...(恕刪) 板主好棒的一篇文以收入而言相對於奉養金20000是高了,應溝通下,畢竟人生的路在未來,妳還需考慮到將來小孩的教養基金,未來不要讓前者牽絆過甚,若說父母大於天,能活在當下嗎?
patina1023 wrote:我們夫妻結婚時,他們才給10萬聘金,其他全都沒有,光喜餅錢都不夠,我娘家還倒貼,我娘家媽媽說,她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所以不跟他們計較...(恕刪) 聘金才10萬,現在一個月要跟人家拿2萬真是一點感恩的心都沒有,難道不知道你們的辛苦嗎況且你們都還有沒自己房子,我看那2萬都補貼到她自己女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