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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稚園或托兒所新住民的優先權很不公平!!

個人是覺得
政府要大家生小孩
卻不給足夠的公幼
這點才最該打屁股

我們這一區到昨天報名活動算是結束了
很幸運 我們家兩個寶貝都有公立幼兒園可以念
真的很開心
恭喜恭喜~
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
很幸運 我們家兩個寶貝都有公立幼兒園可以念
真的很開心
我兒子去年底滿5歲, 今年要去抽籤時才知道我家附近的公立幼稚園根本沒缺額,
光優先順序的名額就佔掉所有大班的額度了, 整個中和區也才13個5足歲的名額,

雖然收到蔣部長好意提醒的信, 但是我也只能讓我兒子念貴森森的私立幼稚園了
我們國家常常故意表現大氣
對外來人優惠總是多一些
像幼稚園新住民的小孩有優先權
還有健保都是例子
還有一些專門開給新住民上的課等等


政府在發放任何福利,都因以本國人為主
因為政府的任何福利,都來自本國人的稅金
而健保是本國福利
我覺的至少等到新住民拿到身分證後才能給健保
有身份證,就能工作才能繳稅
至少對國家有貢獻之後才能享有福利吧

每個國家在發放福利時,都以本國人為主
只有台灣這個假大氣的政府
對外國人比對本國人還好
以下是我家就讀的"教育部友善教保服務計畫"的資訊...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
**經特教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這個最優先!)
(一) 低收入戶子女。
(二) 中低收入戶子女。
(三) 身心障礙。
(四) 原住民。
(五)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六)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一)採三階段辦理招生:

1、第一階段招收上述具優先入學資格之幼兒,優先入園資格幼兒入園依序為滿5足歲、滿4足歲、滿3足歲幼兒,其收托人數至少達全園就托人數之20%;在扣除具優先入學資格舊生及特教鑑定安置之新生後,如登記優先入學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即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優先入學,未錄取者皆列入備取,具優先收托資格幼兒不得重複參加第三階段招生抽籤。

2、第二階段招收本園暨所屬國小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

3、第三階段於扣除優先入園名額後,受理一般幼兒登記,一般幼兒入園依序為滿5足歲、滿4足歲、滿3足歲幼兒,如登記人數超過招生人數時,即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教育局(處)應派員現場督導。

(二)公開抽籤時,應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採抽籤方式決定之。採用抽籤方式時,必須將所有籤卡抽完為止。無論抽中與否,應當場依抽籤順序將籤卡張貼示眾,以昭公信。並依抽籤先後次序錄取及受理登記入園至額滿為止。未錄取者皆列入備取,若正取幼兒有異動,將依備取順序通知入學‧備取資格將保留至103學年度下學期結束為止。
外出久了...該不該回家呢!?

t5685963 wrote:
我們國家常常故意表現...(恕刪)



非常同意你說的
而通常搬的出去的都很有錢
住在國內的不是很窮就是窮到快被鬼抓去了
然後又很多補助是看的到領不到
我寧可補助本國的窮人
也不願看到台灣人拿自己繳的稅金
去養一些還會欺負本台灣人的"外來人民"
非我歧視也...
實在是真的受過"越南",特地強調"越南"喔
他們在台灣的勢力,別說跟他們同一間公司
那種欺負台灣人的勢力眼神非常明顯
所以一間公司才會變成越南統一管台灣人了!
我是受不了離開,對岸的大陸小妹大概就沒這麼好運了!!!!!


大叔為了查證你的討論文,我特地打電話去桃園縣的教育局幼教科。

他們給我的回覆是並沒有優先權,就讀桃園縣的公立幼稚園,入學的幼兒申請必須是桃園戶籍。

假如,幼兒是大陸籍或是外籍幼兒,不得申請入學。

所以,你所看到的現象也只是台灣的一小部分而已,並非台灣的全部。

希望,大叔的留言可以讓你平衡一下。

希望小太陽 wrote: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我...(恕刪)
東大叔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永別01
親身經歷:我是娶外籍配偶,公托照樣排隊抽籤,根本沒什麼優先權!! 不過弱勢家庭有免抽名額~
用"收入"來衡量幼兒讀書的優先順序很不合理

很多原住民也是出門拿萬元手機穿名牌衣服,難道又要想挑起種族意識型態嗎?

新住民跟台灣民眾先天性在幼兒的培養上就比較"弱勢"(這裡的弱勢並不是經濟上的弱勢)

1)親戚朋友大多在原本的地區,沒法通通過來!那種走親戚就比較少..(只有男方親戚)

2)語言溝通上有隔閡;自然就不是很融入當地的社區活動!加上少數人是天生自卑帶有歧視的眼光

3)新住民就業上的不平等


當然啦~照顧幼兒的優良政策,政府還得再加油!!

台灣政治是向有錢人靠攏的,縮小貧富差距的方式,只用補助弱勢的方式.這是最笨的方法

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看看這幾年的貧富差距曲線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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