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咪麗 wrote:
先生一直以來都覺得...(恕刪)
我是兩個孩子的爸,老婆懷孕後為了帶小孩,離職在家至今已經三年了,想當然所有的收入跟支出都是我必須要承擔的,但我決定給家裡的支出跟收入一個模糊的空間,因為一旦開始計較,就沒完沒了,我會維持老婆戶頭裡有一筆足夠支付數個月家用的金額,但這筆錢不一定會一直動用,平時出門,各項費用還是我這邊在承擔,有時忘了帶錢,還是臨時要繳交一些費用我來不及支出的,就先由老婆那裏的錢去支付,由於都是我的錢,沒有計較的空間,我也沒講明一個月該給老婆多少,也沒說一個月該存多少錢(除了定期定額的保險費用要先準備下來) 就這樣過了三年,也相安無事,我們的生活並不寬裕,但因為沒有什麼影響支出的壞習慣,所以還過得去,以我的例子建議樓主可以放寬心,不一定要把錢都交給對方管,反而會多一些空間。
最後一句話奉勸樓主
相愛的人如果開始計較各自的付出,那兩人的關係也將走到一個段落,因為當對方都要跟你算清楚了,感情親情也都只能放一邊了。
雖然說金錢分配始終都是每個婚姻要共同承受的難題
但一旦兩個人沒了共識,甚至是只要求對方努力,自己不努力的態度
這段婚姻最基本的信任與共識一旦蕩然無存
那這個婚姻也沒有繼續下去的意義了
危機就是轉機,沒錯,你一直被綁著變成賺錢的機器
但這也因為沒有夫妻雙方沒有共識才會有機器這個名詞出來
因此重點在於沒有共識的夫妻,沒有一起努力的夫妻,沒有權衡制衡平衡的夫妻
那就不叫夫妻了,建議你離婚! 並且記取教訓,提升自己,不要在找個loser老公來磨練自己
人生短短幾十年,有共識的虛度叫做幸福,沒有共識的一起叫做生不如死
找個有共識的人陪你繼續走下去 加油!
愛咪麗 wrote:
先生一直以來都覺得...(恕刪)
我是小孩尿布沒少換過晚上沒少起來過 她好朋友來沒有少按摩過. 周末出門沒少過 每月還有給零用錢(雖然不多) 大概也有9000台幣 隨便她處理. 出門刷卡 沒說少刷點 (當然她不是那種有多貴買多貴的人). 她喜歡買很貴的原價但是實際上是很便宜的東西(有成就感)
人是不壞但就是嘴不饒人, 從沒跟我說過對不起 來來回回也10多年過去了. 離婚的念頭常常在心頭上圍繞 但始終沒法做決定. 那是因為我放不下孩子們. 他們無辜阿. 自己也曾經答應過要照顧她一輩子(這誓可真沒亂發).
之前讀了篇文章和您分享下. 當人沒愛了不愛了不但表對方不關心你 因為熱戀時的那份刻苦銘心 已被生活地點點滴滴掩蓋了. 與其說沒愛了 不如說這愛 昇華到親人家人的感覺. 會關心但不會到那種沒你會死的境界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以為愛情可以改變一個人, 人會改變, 但是並不是你(要求)對方去改變. 如果硬要改變對方, 又為什麼不找一個本來就適合你 不需要去改變 彼此都開心做自己又能相愛的人就好呢? (千金難買早知道). 所以你要問你自己 你們在一起是屬於不適合還是因為磨合而出問題. 磨合是你們兩個有共同的目標,想要為了彼此的幸福和未來努力, 所以是雙方面的. 不適合是只有一個人單方面的努力, 甚至你只是想要對方變成你要的模樣(或對方要求你變成他要的樣子), 忽略了你們真的不適合的事實. 想通了 或許你自己心裡已經有個答案在那裡了 我自己還沒想通 所以我還在硬撐者
我跟我太太雖在一個屋簷下 但是我跟她已經沒在一個房間睡過覺好幾年了. 或許我也不覺得是件壞事. 親人都在我身邊
希望您的決定會是個合宜的選擇
愛咪麗 wrote:
我只是想問問媽咪們,這樣的婚姻如果事情發生在妳們身上,你們覺得妳們還會
走下去的必要在哪裡?...(恕刪)
我沒有碰到這樣的婚姻...
我也不能拿我家的例子出來,真講出來只會被人說我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但是您這一篇我會想回...是因為我看過的案例中...您不是最糟糕的...
您先生給您婆婆那1萬元以及規定您給婆婆的那5000元,我個人認為是還
蠻合理的.(因為是照顧小孩還有其餐費等)
您家最大的問題點...除了是您先生碎碎念讓人受不了的個性之外,還有
就是兩位各自的夢想完全不同---> 一個想買房子,一個想去唸大學,
考專業證照...想為自己的人生活下去...
如果兩位沒有辦法取一個共識...那未來的日子恐怕只會對彼此愈來愈不滿
而已.
"相愛的人如果開始計較各自的付出,那兩人的關係也將走到一個段落,因為
當對方都要跟你算清楚了,感情親情也都只能放一邊了"
102樓的朋友寫的這段話您可以多看兩遍...多想幾遍...
因為樓主跟您先生都是處在這個段落了........
危機可能是轉機.....
也可能一拍兩散.....
要甚麼樣的結局,只有當事人自己去思考,自己去決定...
沒有人能為您的人生負責...
您自己要想清楚......
每對夫妻相處的模式不同,不用跟別人比較.
女人付出比男人多的也不是沒有,不能因此就否定這種模式...
我看過最慘的案例...
結婚後夫家要求生完小孩的媳婦不可以出去工作,只可以在家顧小孩
跟包辦所有家事.
然後...一個月給這媳婦5000元(得包辦一家5口的餐費,有多的才能買
小孩的東西跟這媳婦的零用錢...在台北1個月5000元的餐費...有可能
多出來嗎?"恐怕這媳婦還得拿出老本來貼...)
媳婦在家顧小孩做家事還整天得被公婆罵公婆嫌...
然後這家的老公也會加入一起罵...
據說這媳婦過的日子比外勞還不如...
而且都被罵到精神恍惚被罵到有點傻了...還是不走...
這媳婦說捨不得小孩...
有一天,這媳婦一個人回南部娘家後突然不想回夫家...
這家婆婆大怒說一個小孩養育費500萬,兩個要1000萬...
要求這媳婦娘家若是要離婚得支付給婆家1000萬小孩的
養育費...

後來好像有請社會局相關的過去調解...
照理來說...這媳婦順勢離婚全身而退就算了...
那知道最後關頭這媳婦還是捨不得小孩...
說要給婆家機會又回去了......

(回去後日子當然不可能因此改善...還是過著一樣的生活...

如果是以上的情況...
我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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