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p133 wrote:
你確定公平交易法是這...(恕刪)
第十九條 (限制轉售價格)
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不然您的理解是什麼?
lkc387 wrote:
不要戰不要戰~~~
...(恕刪)
要戰的不是我,我法條拿出來了,怎麼縮回去了!
反正公務員閒閒没事,該交給他們做點事了。
p1p133 wrote:
本來就沒有要戰的意思...(恕刪)
yoyoscore wrote:
我到今天才知道 經...(恕刪)
p1p133 wrote:
針對cybex 的...(恕刪)


linlin609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都是選...(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