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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稚園或托兒所新住民的優先權很不公平!!

希望小太陽 wrote:
既然你認為差別只在先來後到,到最後還不是通通變成台灣人,那為何要享有優先權?
既然不管是新住民還是原住民或是舊住民的孩子,都是台灣之子,都要大家共同去呵護,
嘴巴講著要大家不要歧視新住民,但卻享受著政府給的特別福利,這是那椿啊?。


若這樣說,
那同理可推,原住民的補助更多,名額也無限制,是否該取消?

尤或甚者
身心障礙的孩子一個人佔二個名額,是否應該禁止他們選讀普通公幼安置?!




說實話,根源就是
1.公幼名額太少
2.大家實質薪水不漲,所以才會對於這些補助或是優先名額不滿

划手機不管小孩的家長很多,手拿萬元手機說沒錢買奶粉的家長也是有
這些人不論在哪個族群裡面都會出現,不只有新住民

政府當初有這個政策出現,一定有當初規劃的考量
我們可以提出改善建議(像新北就有1/10限額),但不需要因看到部分的人或許不適當的行為而排斥全體



希望小太陽 wrote:
另外我沒住台北市,自己到各公園看看就知道,
外配坐在旁邊滑著萬元手機,不然就是一群中配大聲的聊天,
小孩子放任在公園溜滑梯不顧,爬上爬下擋到別人或特意撞別的
小孩也不管,不過我不是探討這件事,我只是要說,有時間滑手機閒聊,
多點時間陪伴小孩,跟小孩一起學習成長不是更重要嗎?

希望這不是您發這篇的起因...





ps.
真的會拿萬元手機穿金戴銀的有錢外配,不會讓小孩讀公幼啦~
都是送去念雙語或是美語幼稚園
我不清楚以樓主的視角裡究竟是看見了什麼,所以我只能說說自身在園所任職所觀察到的資訊。新住民的孩子們確實是相當弱勢,新住民孩子們的父親大多奔忙於工作,且多數是勞力藍領。而身為新住民的母親要嘛接接手工貼補家用、要嘛做做工廠的作業員要嘛務農。父親基本上因為職業性質很難去照料到孩子的初期成長,而母親因為自身的文化背景,在幫孩子發展基礎言語能力這方面又顯得力不從心。所以新住民的孩子,很多到了中班仍然建立不起良好的發音咬字。有新住民成員的家庭,經濟條件確實不一定都那麼艱苦,但是他們的孩子在初期成長這方面,確實走得比較辛苦。

至於中低收,園所這邊報中低收的多得是有車有樓的家庭,都能開著BMW X5來接小孩放學順便繳申請中低收補助所需要的表格了,你說這畫面有多諷刺? 別把現實看得那麼簡單公平,多得是漏洞後門可以走。

公立幼兒園裡的成員並不是各個都公務員心態,畢竟一整個園所其實都是22K的臨時教保員。但確實有幾個沒什麼工作,每天就準時上班準時下班的肥貓,例如一個學期只肯幫學生量兩次身高體重的肥貓校護...。

zzzchen wrote:
若這樣說,那同理可推...(恕刪)


我覺得要發文章砲別人,也要先看清楚別人的訴求在那裏,

我文章開頭就寫了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我很贊成有優先權!

明明就寫那麼清楚就那麼愛曲解別人意思,身心障礙的孩子就是屬於弱勢的小孩,當然是

特別需要照顧,而且標題就是針對不是不是弱勢家庭的新住民,

ps.拿萬元手機穿金戴銀的有錢外配,不會讓小孩讀公幼啦~這是你自己想像吧~

就我認識拿萬元手機穿金戴銀的中配小孩就是讀公幼,老公家不少房子租人,

老公都會給錢都是匯回湖南娘家供娘家兩老及哥哥花用~不過這不是議題,主要是

不是每個新住民的孩子都是弱勢家庭,難道台灣人就沒弱勢家庭?台灣弱勢人民就可以被犠牲?

政府應該在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更明確的定義,而不是一昧的用族群直接區分,

這樣真的有助族群融合嗎?







想想以前我弟那個年代 公幼沒有人在搶

不要再怪東怪西怪南怪北了 好吧怪政府可以


外配其實有很多種

我家附近的越南小吃 超好吃 生意很好 老闆娘也沒過度打扮 老公也一起投入生意
我家附近的公園的外配 滑手機講話超大聲 小孩更活潑 像裝了什麼電池不管前方有無小朋友就是衝
我堂哥過去一個月後買回來的外配 聽說年輕美麗 能幹懂事 家事煮飯樣樣會 ( 我還沒看過 )


原住民也有很多種



不是原住民不是外配的我們也有很多種



本來今年要去報名的 後來長輩說再晚一年吧
neocavort wrote:
建議大家搬到花蓮,只要你願意孩子一定有公立幼稚園讀,今年九月開始不分身分全部免費!
不但幼稚園,從小學到國中也都如此,也就是花蓮縣實施真正的義務教育.
花蓮縣長什麼時候當總統?
jic2tw wrote:
國家在幼兒教育的投入確實少得可憐,對於高等教育又太過氾濫
有幼兒的家庭確實更需要國家協助.可是手握權力的人總是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民間疾苦
binbin999999 wrote:
主因在於政府對幼教資源投入太少....!!!
贊同!

幼兒有無限希望與可能,國家應該多投入心力與經費

至於9分能上的大學,應該趕快整併,逼那些不想唸書的人唸書,沒用更浪費資源與經費!
沒有十全十美的辦法,如果有朝一日,新住民的比例超過非新住民,
那就有取消之必要,否則快去燒香拜拜,不用去計較那少之又少的新住民名額。
zzzchen wrote:
划手機不管小孩的家長很多,手拿萬元手機說沒錢買奶粉的家長也是有
這些人不論在哪個族群裡面都會出現,不只有新住民
其實啊,堪用的智慧型手機,也大概都要萬元

不要期待那些媽媽,會去搶什麼4000元小米機

加上應該都是綁合約優惠的,看萬元手機就認定是有錢人,差很多
希望小太陽 wrote:
我覺得要發文章砲別人,也要先看清楚別人的訴求在那裏,

我文章開頭就寫了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我很贊成有優先權!

明明就寫那麼清楚就那麼愛曲解別人意思,身心障礙的孩子就是屬於弱勢的小孩,當然是

特別需要照顧,而且標題就是針對不是不是弱勢家庭的新住民,

ps.拿萬元手機穿金戴銀的有錢外配,不會讓小孩讀公幼啦~這是你自己想像吧~

就我認識拿萬元手機穿金戴銀的中配小孩就是讀公幼,老公家不少房子租人,

老公都會給錢都是匯回湖南娘家供娘家兩老及哥哥花用~不過這不是議題,主要是

不是每個新住民的孩子都是弱勢家庭,難道台灣人就沒弱勢家庭?台灣弱勢人民就可以被犠牲?...(恕刪)


我覺得樓主care的點應該是“弱勢家庭”

身邊有在大學教書的越南外配,
有在美容院從7點忙到晚上10點多的大陸外配,
有每天閒閒只負責每個月時間到收房租的大陸外配,
也有完全不會講原住民語,家住市區,從小到大都跟一般生受相同教育的原住民朋友,
原住民外配百百種,就跟台灣家庭百百種一樣

如果制度上夠嚴謹應該可以改善這種資源浪費的狀況,
台灣家庭只要能提出低收入、中低收入、身心障礙、隔代教養證明的就能優先進公幼,
同理
如果新住民原住民能提出弱勢證明(包含經濟、語言、教養),享有優先權應該也沒人會反對,
差別就在於現行法條把新住民跟原住民無條件比照“弱勢”辦理,
真要說起來,條文有種族歧視的成分~

ps. 身邊的例子
在大學教書的越南籍外配,小孩是念私立的,因為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回家後還自己教越語跟英語
在美容院沒天沒夜工作的大陸外配,小孩也是念私立的外加夜間安親班,因為沒空照顧
每天閒閒只負責收房租的大陸外配,小孩念公立的,因為時間完全能配合
希望小太陽 wrote:
就我認識拿萬元手機穿金戴銀的中配小孩就是讀公幼,老公家不少房子租人,
老公都會給錢都是匯回湖南娘家供娘家兩老及哥哥花用~


每個人遇到的狀況都不同,法律所規範的是一個"大略",那位外配只是很幸運的被包含在內了
你不滿的原因是因為你看到這樣收入優握的家庭因為外配的身分可以申請公幼,所以不滿
但也有那種剛好因為婆家有間房子,所以無法申請中低收的外配的孩子因此而受惠

就好像比去吃待用餐的都是沒錢的人嗎?不一定
但你會因此就認為每個去吃的都是這樣的人嗎?不會吧~


我也認同
弱勢家庭的定義應該要明確,而且必須實質審查,像那種假低收應該取消資格且追回相關款項
那種因婆家有間房子,而無法申請的弱勢家庭應給予協助(提供微利率貸款/食物)


至於那種收租不報稅的,國稅局應該提供全額房租當獎金
(房租5,000*12就給60,000獎金,等於住免錢還有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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