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最大的保障在於父母,經濟支柱先顧好。有餘力再幫小孩做規劃,畢竟幼童保單的保費來自父母/經濟支柱,如果父母/經濟支柱繳不出保費或發生風險狀況影響家庭經濟結構,寶寶的保障在哪?
以家庭結構的規劃順序:主要收入者 → 次要收入者 → 沒有經濟收入的幼童
要幫自己或小孩投保之前,請先問自己你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如果是基本保障,意外險搭雙實支即可。
若對新生兒保單規劃不甚了解,可以到以下連結吸收觀念:
APIN 罐頭保單
駐版醫生談新生兒保險
APIN大罐頭保單重點在觀念而非內容,因為已有不少商品停售。
有關於新生兒保障的罐頭保單規畫,請參考版上I大的文章分享:
【心得】2016年各家保險公司規劃新生兒罐頭保單
接下來進入正題,各家保險公司會視投保當時寶寶的體況決定是否承保,建議父母若在產檢時若母子一切正常,寶寶出生後只要做基本的健康檢查篩選即可:ex:聽力、先天性代謝疾病等...
至於自費超音波(腦、心臟、腹部)可以晚些再做沒關係,實務上有不少新手父母一出生替寶寶做了萬全的健康檢查,一發現有體況都要等到狀況正常保險公司才願意核保,若新生兒篩檢異常後才投保,因為投保前已經檢查出有異常,保險公司通常會先退件
處理。
Ex:心臟卵圓孔未閉合、輕微水腎、疝氣...等,這些伴隨著成長便會消失的體況,卻會讓保險公司認為危險機率高而拒保,若在等待期內發現新生兒罹患上述疾病的話,醫療險仍然不會理賠。
因此,替寶寶選擇一份經濟實惠的保障雖然是新手父母很看重的一項功課,但在沒有任何病歷紀錄之前投保是有利於保戶的。
不管幼童還是大人,健康狀況的變化對於保險投保的影響非常大,請勿小看任何一個健康報告書面告知事項隱匿告知帶來的後果。畢竟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而非慈善機構。
我們在投保時,需要填寫的文件,其內容應由要保人以及被保人本人,就相關內容親自填寫並簽章,保險公司通常是以要保書做核保與否的基準,視狀況再進一步要求其他文件,如體檢報告等。
根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簽約時,要保書務必要據實填寫。
要保書主要分為「基本資料」、「告知事項」、「聲明事項」等三個部分,其中「告知事項」是針對被保人的身體狀況做詢問,這也是最常發生問題的部分。
※健康體 → 你選擇保險商品。 非健康體 → 保險公司選擇你(逆選擇)。
◎ 勾選時就所列的題目,誠實勾選即可
告知事項」是針對被保人的職業及身體狀況做書面的詢問,各家要保書記載之問題略有不同,此以人身保險要保書的示範內容,列出主要的詢問事項:
1. 身高、體重
2. 職業
3. 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4. 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5.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要保書所載之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例如高血壓症、腦中風、癌症…等)
6.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七日以上?
7. 身體機能是否有損傷或障害
其中的「治療、診療或用藥」,根據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說明如下:
「治療」是針對疾病、傷害等異常現象直接加以手術、用藥或物理治療、心理治療等;
「診療」是對於身體狀況有異常之問診、檢查或治療;
「用藥」是服用、施打或外敷藥品。
因此,為了避免違反「誠實告知」,在回答問題時,必須謹慎小心。若兩個月內曾因感冒就診,上述問題3,就應該回答是。
而疾病發生的時間點也很重要。例如七年前患有乳腺炎,經過一年的治療並痊癒,雖在要保書的所載疾病內,但書面詢問的是一年內是否曾患此疾病,所以,此項勾選「否」並不會違反「誠實告知」。
若曾罹患過的疾病,若與要保書中所載之疾病名稱類似但不確定,建議調閱病歷確認實際診斷病名後再填寫會比較好。
◎未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兩年內可以主張解約
有的人擔心勾選「是」會被拒保,而不誠實告知,但若因此而真的核保過了,保險公司也可以不實告知為由解約的。
根據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故意隱匿或過失遺漏等不實說明,保險公司在兩年內是可以主張解約,有些人認為頂多解約退保,還可以拿回已繳保費。但依據保險法第二十五條,這種狀況是可以不返還已收的保費的唷。
※所以請不要相信業務員告訴你:只要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不會解約、就不會有問題。
對,保險公司不會解約,但不代表他就會賠你!

且保險公司不一定會拒保,若無法正常承保,也可能以加費、批註除外或兩項兼具等方式來承保。
各家要保書對於體況的要求並非完全相同,若擔心因體況而被拒,可從要保書評估自己的體況是否在所列的告知範圍內。
投保前要先注意寶寶體況:
a. 出生周數與重量
一般出生不足37週 或 2,000公克被保險公司發現會要求週歲後再投保。(但實際核保情況視目前生長曲線而定)
b. 兩個月內是否有看醫生?(連小感冒之類的只要有刷健保卡的醫生都算)
如果兩個月內有就診紀錄,通常保險公司的承保條件不會太好看,尤其是新生兒體況非常不穩定。保險公司必要時寧願延後承保也不會願意承擔理賠的風險。
假設過去兩個月內新生兒因為感冒或咳嗽而就醫,病歷上通常醫生寫的是:支氣管炎或上呼吸道感染。這時候,投保哪家當第一家、投保時間點就很重要,為什麼?請看以下圖示。

c. 兩年內是否有健康檢查狀況異常?(通常是指紅字) 建議接受其它檢察
新生兒黃疸照光也算。懷孕期間做的胎兒基因篩檢(羊水晶片等)也算是健檢報告的告知事項之一。
新生兒異常篩檢或自費健檢項目如果有異常一樣要誠實告知,若投保時告知不時,保險公司兩年內抓到有權利解除保單。
新生兒黃疸是非常常見的新生兒問題之一,若是生理性黃疸,大約1~2星期即會消退;然而,若是病理性黃疸問題,則需密切觀察黃疸指數,或進一步檢查或接受治療,以免嬰兒腦部受到傷害。
一般而言,若黃疸指數超過標準,會建議讓嬰兒住院接受光照治療,依照黃疸狀況大約2至3天即可出院。然而,往後再幫嬰幼兒規劃保險組合時,亦需特別留意主動告知嬰幼兒住院病史,以免造成日後理賠糾紛或解約退保,反而影響保障權益。
病理性黃疸的常見的徵狀:
1. 新生兒出生24小時內就出現黃疸
2. 黃疸值升高得很快,總膽紅素每日增加超過5mg/dl
3. 血液中黃疸值過高
4. 黃疸超過兩週仍未消退
新生兒病理性黃疸成因中,以溶血性疾病導致膽紅素製造過多最為常見,例如母子血型不合(可能是A、B、O與Rh血型不合)、蠶豆症、膽道閉鎖等,也可能因感染而導致黃疸問題。若發生病理性黃疸時,應積極檢查或接受治療,以免血液中膽紅素濃度過高,而使嬰兒腦部受到傷害。
許多爸媽會認為寶寶的黃疸是常見的現象,因此替寶寶買保險時,未留意其「就醫治療的時間」是否在要保書的詢問範圍內,以至於要保書未如實填寫,如此一來可能會有解約的風險喔。
Ps.新生兒黃疸也在一年內的健康告知範圍內。
d. 五年內是否有住院超過七天?或是有任何重大疾病發生?
如果沒有以上體況問題,再來考慮商品面規劃。
最大的重點在於你擔心的風險缺口在哪裡?
1.幼兒不幸意外造成終身殘廢的花費? → 請拉高意外險額度與殘廢/殘扶規劃
2.幼兒不幸發生重大疾病(ex:惡性腫瘤)所需要的醫療費? →請補上一次給付重疾險或初罹癌癌症險
3.幼兒住院時,高自費藥物與住院品質 → 請以第二家實支拉高住院理賠
4.照顧幼兒雙親損失的薪資 → 目前無保險商品可對應,但可從上述三個調整方向做起。
如果以一家保障的結構來看,重點應該放在雙親或主要家中經濟來源保單是否將風險缺口補起。 畢竟孩子還是要仰賴雙親教養,孩子的保費來源也是依賴雙親。
以上,關於終身跟定期的差異,版上有許多討論,這邊不多做贅述。
本人只強調幾個觀念:
1.在投保或調整舊單前,體況很重要,畢竟保險公司只承保投保後的疾病。
2.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
3.保障在當下。
4.繳不起的保險,都是垃圾,在可行範圍內把保障最大化才是保險的宗旨。
5.保險不是萬能,只是分散風險的其中一個工具,不要覺得保險什麼都能賠。
6.保險是無形商品,請多關心自己權益,規劃之前請停、看、聽。
7.投保時看保險法64條,理賠時看保險法127條。
新生兒要投保除了選擇險種是一個學問外,體況才是核保員會評估的重點。
小朋友出生後的體況告知務必要做得很確實,因小朋友之後出險理賠的機率其實不算太低,所以告知做得好不好會影響日後的理賠甚廣。
常見的幾個新生兒體況可能的承保條件如下,給需要的爸媽參考:
1.「 新生兒黃疸 」
足月嬰兒在第一週時,約50%有黃疸。此項體況在投保文件上通常在告知範圍,某些公司會除外,大部分會正常承保。
以下為保險公司會觀察的幾個指標:
a. 照光天數 (若超過五天以上可能延期承保)
b. 黃疸值是否重複升高 (升高超過兩次而就醫,也可能延期承保)
c. 黃疸值是否已經恢復正常
實務上,有些保險公司會要求開立黃疸數值正常的診斷書才願意承保
2. 「 感冒 」
新生兒感冒的頻率頗高,尤其進入幼稚園或公托後更是如此。
保險公司承保與否會觀察新生兒的感冒就診頻率。就之前的經驗,兩個月有看診感冒三次以上,被拒保/延期承保機率很高。所以新生兒自費篩檢先別急著做、天氣變化大的時候幼兒很脆弱、投保請趁早(沒有體況的時候、新生兒報戶口以後就能規劃了)
若是兩個月內有就診一到兩次感冒,保險公司會要求調病歷確認感冒之原因跟症狀,再決定如何承保。
3. 「 皮膚紅腫、異位性皮膚炎、玫瑰疹 」
小朋友出生後肌膚比較敏感,類似這種皮膚發癢的問題,皮膚紅腫、異位性皮膚炎、玫瑰疹的病歷紀錄很常出現。
因小朋友無法接受體檢確認是否有嚴重的免疫疾病導致皮膚發癢,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調病歷,之後通常以除外的方式承保。
4. 「 腹股溝疝氣 」
腸子亂跑導致的疝氣,保險公司在新生兒還沒開刀處理前通常不會承保。若之後疝氣的狀況有自行改善/開刀解決,大概觀察三到六個月後有機會除外承保。也就是說 ,就算疝氣已經處理完,保險公司還是會除外。
5. 「 蠶豆症」、 「 駢指 」
調閱病歷後,通常除外承保
6. 「 產道擠壓導致外傷 」
若生產時因產道用力過度,很容易導致新生兒頭頸有大面積的外傷或者是造成胎兒鎖骨骨折,對醫生來說因頗為常見。
所以通常建議住院觀察即可。但保險公司核保通常會顧慮這種外傷是否會影響新生兒的發育,所以延期承保是一定的,幾乎都要出生後半年到一年以上,且外傷紅腫確定消失,且新生兒的身高體重頭圍發育也正常,保險公司才有可能正常或是加費承保。
Ps.以鎖骨骨折的情況來說,住院醫療險大多會除外鎖骨。(之後有機會拿掉除外,但除外時間不一定,依實際狀況評估。)
7.「 水腎 」、「 卵圓孔未閉合 」、「 瓣膜閉鎖不全 」
基本上,若小朋友有任何器官的構造、功能尚未發育完全,保險公司不承保/延期承保的機率都很高。
若之後的追蹤顯示器官發育正常,建議加病歷/超音波及診斷證明書等等檢查報告一併從醫院申請出來,投保送件,保險公司通常會正常承保。
以上,給所有的新手爸媽參考喔。

如有疑問還是可以在下面提問

以上內容如有錯誤(如規劃不符投保規則)需要更正的,請不吝指正,也歡迎專業人士做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