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27無小孩家庭
但由於沒小孩不清楚這樣是否正確 想請教前輩
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親弟弟上 目前弟弟是上小學5年級
今天跟媽媽閒聊 聊到弟弟今年的戶外教學(遠足)
由於弟弟這個10月份遲到5次
所以老師處罰他不能參加戶外教學

我自己是認為 家長有錯沒有督促好小孩準時到校
就算弟弟下課被處罰罰站 或是請家長到校溝通一下這方面的問題
我覺得都很OK
但是罰他不准參加戶外教學!
老師真的有權利剝奪小朋友參加的權利嗎?

這讓我感覺好像把他從班級的團體活動中強制驅離..
這樣不會影響到一個小孩的人際關西發展嗎?
別的小朋友可以開開心心的跟同學一起去玩! 他卻做錯事不準參加?
讓他用羨慕別的同學能參加戶外教學的方式 來處罰小孩?
怎麼感覺像是當兵時做錯事的關緊閉 剝奪自由一樣阿....
難道現在的小學都這麼....

跟家裡的長輩講因該去學校 了解一下
但是他們卻說這個老師就是這樣...
也一副怕去學校反應小孩會被冷凍 或報復..

想問各位前輩的是 這老師的做法是正確的嗎?
不知有甚麼方法可以爭取小朋友的權利
11/2更新
統一回復各位前輩寶貴意見 在36樓
11/3更新
與老師交談過的過程 在4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