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有提到男性朋友陪產假三天可以扣除掉例假日,猶如一大德政跟皇恩,在我這剛當爸的感覺跟本是莫明其妙, 先說我自己例子好了, 老婆預產期到了,但沒有產兆, 隔週禮拜一直接到醫院催生,開始有陣痛大概是禮拜二凌晨, 直到小孩出生後是禮拜二下午, 接著到出院是禮拜五中午, 且還是一切順利下才能在周五出院, 同事幾乎都是請兩周, 假少的就只能請一週, 陪產假三天真不知道怎麼算出來的。
真的是不夠…光是待產也許就不夠了更別說用3天來讓人適應全新的生活往好一點想,3天還比印尼好呢…印尼才2天陪產假而且我們只比菲律賓少4天呢!!(菲律賓有7天)不要說陪產假落後國際,產假也是落後啊國際勞工組織已建議產假最少需要12週增加到14週,台灣才8週對待產婦都這樣了,更何況是產婦的老公資料來源:http://www.dgnet.com.tw/articleview.php?article_id=11231&issue_id=2197
sundorys wrote:最近新聞有提到男性朋...(恕刪) 三天根本不夠 最少也要五天(不含六日)自然產就要住院三天了生產前的陣痛可能1~2天(我太太是2天)小孩可能在第三天要出院的時候卡在黃疸(我家的就多留一天)媽媽也可能因為一些狀況留院觀察3天怎麼可能夠 在台灣政府真的很多福利很差
sundorys wrote:最近新聞有提到男性朋...(恕刪) 原本就不夠就算可以扣掉例假日還是不夠要多休幾天都只能拿特休補原本看到這新聞還滿開心的因為老婆年底要生了但隔幾天去問了公司人事給的答案是照舊心中是無限的干所以看的到不一定吃的到這是台灣
自然產比較難安排,剖腹產就比較好規劃了我第二胎剖腹,就是選周三早上開刀一來醫生較有精神,二來請三天產假(三四五)後面直接接周休二日(六日),就可以放5天我老公用特休又再請了2天(其間有被叩回去開會...但開完就溜嚕~)ps.至於陪產假為何是3天,我是這樣猜測啦...因為健保規定,自然產住院天數(含待產)是3天,所以陪產假就安排3天
3天...以自然產基本上是夠的但是前提是....必需排除勞基法的白痴規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二日之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三日請假"之前為了這條規定,就打去勞動部幹譙過了有許多人的認知是,生產當天再加請二天,總共是3天但是.....預產期跟實際生產日期通常是不一樣的如果今天不小心遇到寶寶在晚間11:59分出生那麼不好意思,依照勞動部官員腦殘的解釋寶寶出生的日期算一天,之後只能再請兩天而已所以呢,如果生產的白天,如果你有去上班那只能說算你倒楣,平白無故少一天陪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