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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稚園或托兒所新住民的優先權很不公平!!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我很贊成有優先權!
但是新住民很令人質疑~~
我看到許多新住民不論是食衣住行都比我們好~
那請問誰是弱勢呢?
真的很不公平!
為什麼不可以除了低收入戶外,全部都用抽籤的!
這樣還比較令人心平氣和!!抽不到也就認了!!
請問那些過得比我們好的新住民哪裡弱勢了??
國家怎麼搞得?原住民是弱勢也就算了!
新住民也是弱勢的莫名奇妙!而且學費還減免,
說實在的政府很爛,
現在新住民的一堆有好康的福利一堆,
有些政府開的上課有的免費有的有補助,
反觀自己人啥都沒有,
連上個公幼他們也有優先權,
超出名額的還有抽兩次的機會,
真不曉得是我們繳稅比較多還是新住民繳稅比較多,
以後兒子若結婚也叫他娶外籍的好了....
那沒工作的人算不算弱勢!真是不公平!!
2014-05-26 9:41 發佈
台灣人再不生,以後就變越南國了!!!!!
希望小太陽 wrote:
低收入戶我很贊成有優...(恕刪)
說的好
根本沒有保障自己人
政府不是鼓勵多生嗎
是鼓勵新住民吧?!



就跟手機電信商一樣,

新用戶給比較多優惠,老用戶就是該死!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新住民的就讀名額已有限制,最多是1/10(含直升的舊生)
我覺得反而應該針對中低收入戶來審核(台灣很多地下經濟的...都是"無收入")

公幼一班有30人,
若有2人新住民的孩子直升大班,則大班的新住民優先名額只有1名
若直升的新住民已有3人,則當年度無新住民優先名額,要跟一般生一起抽籤

這邊有公告實例可看
根據例子可以看出,



第一階段100年度舊生直升
舊生20名(含新住民幼兒:3名)--->1/10限額,所以101學年度新住民幼兒將與一般生一起抽籤

第二階段優先入園
低收入1名
中低收3名
原住民2名
家有三胎優先1名
員工子女1名

第3階段
一般身份缺額 2名


zzzchen wrote:
新住民的就讀名額已有...(恕刪)


看最新的公立幼兒園簡章出來就知道囉!

並沒有限制新住民的優先名額,別誤導了

地下經濟是另一回事,畢竟是本國國民,

而且中低收入戶並不是你想像的那麼好申請的,

在公園看有些外籍新娘,

每個人的手機都是上萬元的,

穿金戴銀,衣服超時髦,

看到這則新聞,實在無法理解教育部的官員在想什麼?

他是不是在鼓勵娶外籍新娘,

台灣的外籍新娘還不夠多嗎

?我們的經濟一定比他們好嗎?

大家公平抽籤就好了啊!

為什麼要犧牲我們的權利來讓他們的小孩可以讀書,

為什麼要我們納稅,他們享受這些福利呢??

這政府到底是在保障誰??
不知您所在縣市,公幼招收簡章依據各縣市而在規定上略有不同

我是在新北市,新北市的優先限制是這樣的
新北市10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簡章


四、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幼兒園:
(一)身心障礙幼兒(經本府鑑定安置)、原住民幼兒、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
(二)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三)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四)幼兒園及 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適齡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 幼兒人數之三分之一為限(含留園直升幼兒 );教職員工係以當年 公告招生日在者為準,學度因原服務學校教師超額而介聘至他之教師,得以原校或介聘之新學校作為本款申請資格 。
(五)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 之滿 4足歲 (民國 97 年 9月 2日至 99 年 9月 1日出生者 ) 幼 兒
(六)本市偏遠地區幼兒園,經本府核定當特設籍域滿二年以上 (民國 101年7月31日(含)以前設籍 )之幼兒。
(七)父或母一方為大陸地區外國籍者,每核定招收滿十人得招收一名 (含留園直升幼兒 )。
--->這就是十一限額



若您所在的縣市沒有限額,打電話或寫信去抗議應該會有效的(新北市以前也沒有限額,後來就有了)
只是因為今年簡章已經公布,所以最快明年才能實行

zzzchen wrote:
不知您所在縣市,我是...(恕刪)


我想你不大懂開文的意思,我的訴求是為何新住民有優先權的權利,

不管是否限制,除了優先權,還享有學費減半,這種優先外國人的事

情應該是不會在日韓國家發生吧~如果有,麻煩請告訴我,謝謝~
我家小孩現在念公幼
根據我跟新住民媽媽的交流,我個人的想法是這樣
他們不懂中文.即使是陸配對於繁體也是有點困難,更別提注音符號(當然,這公幼不教)
所以他們對於小孩的教育實在幫不太上忙,的確有協助之必要

至於穿金戴銀,的確有人很敢花錢裝扮沒錯.
但若是花配偶或是自己賺的錢,我覺得就這部分無須評論

至於學費減半,嗯...
新北市對於新住民沒有學費減免優惠,只有低收/中低收/原民/特殊兒才有
(您說的學費減免,可能是其家境也符合相關減免資格才有吧~)

至於滿五歲且就讀大班的學費減免是由學校方面申請.
公幼的話,繳費單上會直接減免學費(學雜費還是要繳)


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
第 四 條 
公立幼兒園應收取之各項費用基準如附表一。
公立幼兒園收托之下列幼兒,其減免學費基準如附表二:
一、低收入戶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幼兒或原住民族幼兒。
二、身心障礙幼兒(含發展遲緩幼兒)或幼兒之家長為身心障礙者。
三、家境清寒幼兒、隔代教養幼兒或單親家庭幼兒。
申請前項減免,應提出收托期程內有效之證明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私立幼兒園應依前條所定收費項目,自訂次學年度之收費數額,並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報本府備查後,始得向家長收取費用。
幼兒園之收費、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於本府指定網站。

zzzchen wrote:
嗯...我家小孩現在...(恕刪)


一開始我就提了低收入戶我很贊成有優先權!

如果新住民是來自弱勢家庭,不就包含在中低收入戶了嗎?

否則就包括我上述那些穿金載銀的外配,

他們不懂中文,她們很多不用上班,有的時間可以去學,

就算是中配,對於正體字的學習速度更快,

相對於窮忙的上班族,上班回家就累掛了,

更別提要教小朋友,有差嗎?

就更別提教小朋友注音符號(當然,這公幼大班會教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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